人物履歷
1981年08月——1984年03月,蕭山臨浦商業總公司會計、財務科長;
1984年04月——1991年04月,蕭山百貨公司臨浦分公司財務科長;
1991年05月——1991年12月,蕭山鄉鎮企業管理局財務輔導;
1992年01月——1993年05月,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幹事;
1993年06月——1995年05月,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經濟發展科副科長;
1995年06月——1997年05月,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經濟發展科科長;
1997年06月——1998年04月,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8年05月——1999年07月,蕭山市許賢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1999年08月——2000年01月,蕭山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
2000年01月——2010年10月,蕭山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
2010年10月——2011年11月,蕭山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主任;
2011年11月——2013年12月,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副主任、蕭山臨江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3年12月——2014年08月,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副主任、蕭山臨江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4年08月——2015年10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
曾任杭州市蕭山區委常委、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28日,據廉潔杭州訊息,蕭山區委常委、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樓增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10月,免去樓增明的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依法雙開
2016年5月24日, 據浙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杭州市紀委對蕭山區委原常委、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樓增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樓增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受禮,利用職務便利“炒房”獲利;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涉嫌貪污、受賄、挪用犯罪。
樓增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樓增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宣判
2017年1月5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樓增明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樓增明在擔任杭州市蕭山區供銷聯社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國有出資公司增資擴股過程中,指使他人低估資產並予以侵吞,價值總計人民幣327萬餘元,構成貪污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335.3萬元,構成受賄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幣170萬元歸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構成挪用公款罪。
被告人樓增明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