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整合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縣土地交易中心、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縣國土資源勘查站的職責,設立榕江縣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為縣國土資源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履行土地收購儲備;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轉讓等交易活動;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勘查、土地資源調查工作。 事業編制6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設主任1名(高配),副主任1名(正股級)。

整合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縣土地交易中心、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縣國土資源勘查站的職責,設立榕江縣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為縣國土資源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履行土地收購儲備;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轉讓等交易活動;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勘查、土地資源調查工作。
事業編制6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設主任1名(高配),副主任1名(正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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