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區國土局

揭陽市榕城區國土局於1992年5月1日掛牌辦公。1996年9月3日,揭陽市政府頒發揭市機編[1996]78號檔案,撤銷榕城區國土局,成立揭陽市國土局榕城分局。至1997年8月13日,區國土局正式劃歸市直管。2001年更名為揭陽市國土資源局第二管理所,2004年又更名為揭陽市國土資源局榕城分局。

成員分工

沈樂忠(分局局長):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兼分管綜合股(辦公室)工作。

王程雙(分局副局長):分管業務二股(地籍股)工作,聯繫榕東管理所。

王作彬(分局副局長):分管業務一股(用地股)工作,聯繫梅雲管理所。

卓毅剛(分局副局長):分管業務三股(基層股)工作,聯繫仙橋管理所。

內設股室

綜合股

組織協調分局機關的政務工作,相關的檔案起草,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文秘、財務、收發、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息、統計、調研、計生、外事、接待、機關後勤工作。對口市局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監察室。

業務一股

協助市局徵用土地並對建設用地進行初審,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測繪相關業務,對口市局土地利用管理科、測繪科。

業務二股

配合市局開展轄區內土地資源及其權屬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動態監測、變更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確權工作,做好集體土地登記的初審工作,協助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對口市局地籍科、地質礦產管理科。

業務三股

協助區域內的土地、礦產資源保護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編制實施工作;協助轄區內的土地和礦產資源的信訪工作;協助市局對轄區內土地、礦產進行動態巡查,會同市查處轄區內的土地、礦產違法案件;協助市局開展礦產資源調查統計工作。受理轄區內建設用地項目的初審工作。對口市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科、執法監察大隊(執法監察科)、信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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