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電信公司的主要職責
(一)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集團公司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並對集團公司承擔增值職責。(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加強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三)實施集團公司制定或批准的發展戰略、措施和計畫、內部改革方案及重大決策。
(四)按照集團公司在技術標準、技術體制和業務規範方面的有關規定,管理經營區域內設備的選型工作;對經營區域內的網路進行指揮調度,確保網路與通信安全。
(五)組織初稿經營區域內通信網路設施、支撐系統建設,進行業務開發的運營,負責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
指導與協調所屬企業的網路建設、運行、維護和經營服務工作。
(六)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組織實施所屬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業務清算,向集團公司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遵照有關規定對其他電信與信息服務經營企業提供平等接入,負責經營區域內與其他電信企業之間的網間互聯與結算。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制度。
(八)在集團公司和省公司的統一組織、指揮調度下,具體承擔電信普通服務、黨政專用通信和套用通信等任務。
(九)搞好公司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
(十)組織承擔地方政府和集團委託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