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雲才[明萬曆四年公安知縣]

楊雲才,廣西臨桂人。1576年(明萬曆四年)以舉人授公安知縣,後升任荊州同知。

他才敏識博,對縣政民生,作長遠計議,斷事公正。常單騎訪鄉里,考查民情,不許官吏、差役擾民。派人丈量田畝,審定稅額。徵收賦稅,允許縣民用實物折價作抵,城內專設灶具,便利遠道村民入城交糧納稅時自作炊飯用。

楊重視興修堤防,主持加修孟公堤及中堤(今斗湖堤段)。數十年後沒有發生水患。在任九年後升荊州同知,後人將他領修的江堤取名“楊公堤”。在堤上立有楊公祠,豎有石碑和亭。後因河道南移,祠、碑、亭崩入江中。

楊雲才多心計,每有繕修,略以意指授之,人不知所為。及成,始服其精妙。為荊州同知日,當郡城改拓時,錢穀之額已有成命,而台使者檄下,欲增二尺許。監司謀諸守令,欲稍益故額,雲才進曰:“某有別畫,不煩費一錢也。”次日馳至陶所,命取其模以獻,怒曰:“不佳!”盡碎之,而出己所制模付之,曰:“第如式為之!”諸人視其式,無以異也,然雲才實於中陰溢二分許,積之得如所增數。城成,白其故,監司乃大服。(出《智囊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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