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年09月至1984年06月,任鍾祥縣胡集中學教師;
1984年06月至1990年10月,先後任鍾祥縣胡集區公所宣傳幹事、組織幹事,鍾祥縣委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科長,督辦科科長;
1990年10月至1994年08月,先後任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處副主任科員、正科級幹事;
1994年08月至2000年12月,任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處(綜合二處)副處長;
2000年12月至2004年04月,任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二處處長;
2004年04月至2012年09月,任湖北省委督查室主任(副廳級);
2012年09月至2015年03月,任湖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督查室主任;
2015年03月至2019年7月,任湖北省委副秘書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9年1月21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訊息:湖北省委副秘書長楊邦國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正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2019年7月22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委原副秘書長楊邦國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楊邦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函詢、調查期間,與他人串供,並偽造、銷毀、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多套房產,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營餐館、文玩店,給予他人財物搞錢色交易;違反民眾紀律,為涉黑涉惡人員違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職權向民營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公共資金的分配使用;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