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艷紅[陽泉市郊區原區委副書記]

楊艷紅,陽泉市郊區原區委副書記,平定縣原總工會主席。

人物經歷

楊艷紅,陽泉市郊區原區委副書記,平定縣原總工會主席。

主要事件

山西省紀委2014年12月31日對外發布,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06年至2013年1月,陽泉市郊區原區委副書記楊艷紅在擔任平定縣總工會主席期間,違反財經紀律,擅自決定為縣總工會、地稅局、財政局等單位發放獎金、禮品和福利,折合人民幣總計37.18萬元。僅2013年1月16日至25日,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後,仍頂風違紀連續四次發放款物折合人民幣9.18萬元,其中,楊艷紅個人領取1萬元,購買禮品2.18萬元。另外,楊艷紅還存在收受巨額賄賂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經陽泉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陽泉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楊艷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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