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浩盛

1967年1月至1973年4月,在臨沂地區軍管會工作。 1973年5月至1978年8月,任臨沂地區公安局副局長。 1978年9月至1983年5月,任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臨沂檢察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副地級)。

楊浩盛(1929.1~2006.2.23) 男,漢族,山東省招遠市人,中共黨員。原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臨沂檢察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1947年3月參加工作,194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3月至1950年9月,先後任招遠縣、兗州縣公安部隊戰士,新海連市公安三分局幹事。1950年10月至1966年12月,任山東省臨沂專署公安處幹事、副科長、科長。1967年1月至1973年4月,在臨沂地區軍管會工作。1973年5月至1978年8月,任臨沂地區公安局副局長。1978年9月至1983年5月,任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臨沂檢察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副地級)。1990年12月離休。 楊浩盛在多年的革命工作中,政治立場堅定,忠於黨,忠於人民。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勤勤懇懇,任勞任怨。1947年秋在執行對敵作戰任務中立三等功一次。楊浩盛在檢察院工作期間,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廉潔勤政,嚴格執法,以身作則,為臨沂市檢察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得到了領導和同事們的尊重和好評。 楊浩盛為人正直,襟懷坦白,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團結同志,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廉潔奉公,經常告誡子女要艱苦樸素。在住院和病重期間,多次告訴家人要厲行節約,不要給單位和組織添麻煩。病危時已不能說話,還用顫抖的手寫下了“死後簡葬”四個字,表現了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的良好精神風貌和優秀品質。 2006年2月23日,楊浩盛在臨沂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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