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朋高

他為警28年,為人正直,工作認真,勤奮好學,善良樸實。 他還多次不顧個人安危去撲救大火,體現出了一個人民警察的犧牲精神。 1997年7月,公安部授予他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

基本信息

簡介

楊朋高 1946年2月生,中共黨員,國中文化,雲南省保山地區施甸縣看守所所長。他為警28年,為人正直,工作認真,勤奮好學,善良樸實。他一生盡做微微細事,但事事展現扶正壓邪之勇謀,事事銘刻於人民心中。

主要貢獻

他任看守所所長的兩年里.每年的出勤都在350天以上,他全身心地撲在工作上,是一個合格的、出色的所長。他在保持一定警力的基礎上,大膽改革勤務制度,把原來的早、中、晚三班制改為"三班二運轉",使民警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在開展管教工作中,他始終堅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針,對人犯從思想上進行教育疏導,從生活上關心體貼,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大多數人犯真正轉變思想,認罪伏法。在工作中,他也曾多次遭到侮辱和辱罵,但他的心情十分平靜,也許他早已適應了這樣的生存環境。他還多次不顧個人安危去撲救大火,體現出了一個人民警察的犧牲精神。1997年7月,公安部授予他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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