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衛生局

棗莊市市中區衛生局是一個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擬訂全區衛生工作政策措施、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管理全區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及套用。
(三)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和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制定、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區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上報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五)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區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六)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依法上報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七)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依法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九)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十)制定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全區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實施衛生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的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全區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中醫藥工作政策,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徵兵及大中專等招生體檢工作;承擔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區紅十字會、區公民獻血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股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息宣傳、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年鑑史志、辦公自動化、會議組織、協調聯絡、交通工具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政策研究、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財務股(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

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指導衛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衛生系統全區性表彰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區直衛生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行政監察、效能監察、工會、共青團、女工、關心下一代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督促檢查本系統老幹部各項待遇的落實。
擬訂全區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區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規劃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擬訂衛生經濟、衛生財務管理政策和規範;承擔全區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預算管理單位的財務、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採購相關規範;提出區級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建議;承擔衛生統計與信息化工作;指導基層衛生體系建設。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定全區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承擔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醫政股

擬訂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實施醫務人員執業資格標準的有關工作;指導醫院藥事、器械、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等有關工作;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準入及監管辦法、方案;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費用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衛生支農和衛生對口支援工作。
擬訂實施全區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實施;承擔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社區衛生有關信息管理工作。
指導實施國家、省、市有關中醫藥標準和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準入管理;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中醫藥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工作;承擔傳承發展中醫藥文化有關工作;指導中醫醫療機構藥事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計畫生育和全區衛生系統安全生產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疾病控制與衛生應急股

擬訂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區重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負責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有關工作;承擔重點傳染病、地方病防治的有關工作。
擬訂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有關工作。承辦區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場所、飲用水等衛生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傳染病防治監督及醫療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相關標準;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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