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旅服局

棗莊市市中區旅服局是一個位於棗莊市市中區,負責旅遊管理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旅遊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旅遊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研究制定全區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旅遊促銷方案和促銷資金使用方案;負責編制各類旅遊宣傳資料;負責全區棗莊二日游、棗莊一日游、棗莊人游棗莊活動等旅遊主題活動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旅遊業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三)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指導全區旅遊產業化發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區假日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自駕游等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保險監督工作;抓好全區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動全區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省際、國際旅遊組織合作的相關事務;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國旅遊和赴港澳台旅遊政策,抓好並指導全區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國外及港澳台在我區設立旅遊機構的相關事宜。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和服務業人才規劃;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旅遊和服務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負責指導全區旅遊和服務業培訓工作。
(七)統籌協調全區旅遊業發展;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吃住行游購娛”等各類資源的整合、最佳化配置;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旅遊發展戰略;負責編制全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協調全區重點旅遊區域和重點旅遊項目規劃、開發、建設;負責指導全區重點旅遊項目的規劃編制和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旅遊行業技術標準;組織擬定全區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旅行社(公司)、星級飯店和A級景區、旅遊示範點的申報審核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旅遊度假區和旅遊景區(點)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實施。
(九)制定全區旅遊商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旅遊商品的研究、開發等工作;組織指導旅遊商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定點工作;規範、最佳化旅遊商品市場環境;指導全區旅遊商品的品牌建設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區旅遊和服務業招商引資及對外開放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全區旅遊和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區各級旅遊機構、旅遊和服務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區旅遊和服務業信息網建設;負責收集研究並發布國內外旅遊動態信息;牽頭實施對各鄉鎮、街道旅遊和服務業績效考核工作。
(十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總體規劃;組織制定全區服務業工作的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提出服務業市場準入有關規定和管理措施;負責銜接國家、省、市有關服務業規劃;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的服務業規劃編制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服務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年度計畫;負責對有關服務業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落實;牽頭負責協調現代物流業、專業市場、農村服務業、服務外包、公共服務業、會展等服務業的行業發展、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服務業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服務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建設。
(十四)負責綜合分析全區服務業總體運行情況、發展動態和運行趨勢;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務業投入和擴大服務業就業規模的政策;協調指導服務業政策性貸款有關工作;推進服務業體制和機制創新;參與服務業統計工作。
(十五)負責編制服務業重點項目;負責管理區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指導協調全區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
(十六)牽頭負責上級資金扶持的旅遊和服務業重點項目的申報和相關資金的跟蹤、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編制會展行業總體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全區會展行業的指導、管理、協調工作;承擔全區節慶活動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策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節慶活動。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股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車輛等工作;承擔保密、安全保衛、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各級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的督辦;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學習教育、信訪穩定、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旅遊和服務業人才的培養引進等工作;承擔區假日旅遊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責全區旅遊和服務業信息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旅遊業、服務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旅遊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負責信息上報和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旅遊和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全區旅遊和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促進全區各級旅遊和服務業機構、旅遊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旅遊和服務業系統電子政務和旅遊辦公自動化套用水平;推廣旅遊行業電子商務服務;培養旅遊和服務業系統信息化隊伍建設。
負責全區旅遊和服務業工作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信息網路、業務管理網路、電子商務網路和辦公自動化網路的建設;協調各旅遊和服務業相關新聞媒體駐市中區記者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建設、黨務宣傳、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旅遊綜合辦公室

擬訂全區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國際、國內及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點)和旅遊線路的推廣活動;負責推動國內旅遊業務交流合作;承擔我區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開展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工作,按相關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指導全區旅遊諮詢服務中心和集散中心業務開展;負責全區棗莊二日游、棗莊一日游、棗莊人游棗莊活動等旅遊主題活動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承辦區“棗莊二日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區旅遊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及保護工作;指導協調旅遊區(點)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A級景區、示範點、旅遊強鄉鎮、特色村建設工作;承擔全區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及旅遊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旅遊招商引資和對外開放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重點旅遊區域和重點旅遊項目規劃、開發、建設;負責指導全區重點旅遊項目的規劃編制和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
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服務質量監督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遊投訴電話的設立和維護工作;負責受理旅遊投訴;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協調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發布旅遊服務質量報告;承擔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保險監督工作;參與全區旅遊系統平安建設工作。
指導全區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各類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輛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制定並實施我區有關地方標準;承擔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審批、出境旅遊業務旅行社的申報工作;負責星級飯店、星級餐館、星級農家賓館的申報、覆核和審批工作;負責旅行社、星級飯店、星級餐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導遊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國外及港澳台在我區開設旅遊機構的有關事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指導全區旅遊行業協會業務工作。

服務業綜合辦公室

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編制服務業專項規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提出服務業市場準入有關規定;負責搞好與區服務業有關規劃的銜接,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服務業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全區旅遊商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服務業招商引資和對外開放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服務業發展載體培育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旅遊商品的研究、開發等工作,組織旅遊商品企業參加各種博覽會、交流會;負責旅遊商品市場的引導、規範、管理、開拓,最佳化旅遊商品市場環境,促進行業自律;指導旅遊商品的品牌建設、宣傳推介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旅遊商品銷售市場機制建立和規範工作;負責旅遊商品開發信息資料的收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參與全區服務業系統平安建設工作;負責對服務業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負責對服務業有關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負責承辦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調度分析全區服務業有關情況,研究提出解決重大問題意見和建議;牽頭負責協調現代物流業、專業市場、農村服務業、服務外包、公共服務業、會展等服務業的行業發展、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指導、協調管理全區重大節慶會展活動;負責制定全區節慶會展和廣告業發展規劃並抓好組織實施;負責對節慶會展和廣告行業協會的管理;負責指導培育節慶會展品牌;負責推動建立“政府引導、民間推動、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節慶會展運營機制;負責指導節慶會展場館和配套服務設施的規劃編制和建設;負責制定節慶會展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升全區節慶會展和廣告業發展水平,推動節慶會展和廣告經營企業發展;負責制定節慶會展業培訓計畫;負責組織開展節慶會展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務業投入和擴大服務業就業規模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服務業政策性貸款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重點示範項目;編制服務業重點項目;完善服務業項目推進制度;管理區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指導各鄉鎮、街道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配套使用和管理;指導協調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檢查評估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調度分析全區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牽頭上級資金扶持的服務業重點項目的申報和相關資金的跟蹤、監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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