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火槍是用一個或兩個竹筒裝上火藥,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這種火器在南宋時非常盛行。有一種叫“梨花槍”,金人稱“飛火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藥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混合藥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明代火槍改進一步,槍柄6尺長,末端有鐵鑽,槍頭1尺長,槍頭下夾裝兩支噴射藥筒,用引信相連。使用時兩個藥筒相繼點燃噴射火焰;槍頭兩側有鉤鐮狀的鐵叉,兩長刃向上可作钂用,兩短刃向下可作鐮用,具有燒、刺、叉、鉤等作用。明代梨花槍,只有一個鐵筒,狀如尖筍,小頭口徑3分,可安引信,大頭口徑1寸8分,內裝毒藥,用泥封口。兵士們可隨身攜帶數個藥筒,以備更換髮射。噴射出的毒焰可達幾丈遠。清代梨花槍,長7尺3寸,槍頭由兩個5寸的直刃和6寸長的橫刃製成,刃下裝竹藥筒,長2尺6寸,束三道鐵箍,內裝毒性煙霧火藥,殺傷力亦很強。梨花槍經過幾代更迭而不衰,是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性能。因噴藥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這時期火槍是戰鬥中主要的輕型武器之一。南宋有位武將,名叫“李全”,據說他曾憑藉一桿梨花槍稱雄山東,被公認為“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明朝又有胡宗憲大將,在領兵抗擊倭寇的戰鬥中,使用梨花槍擊殺敵兵,取得巨大勝利。
涉及影視
《三國演義》之蜀國武將趙雲使用之長槍武器,槍頭配上紅纓,故全名為紅纓梨花槍 。
《水滸傳》中梁山好漢豹子頭林沖也曾使用這類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