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倫

民國十八年(1929)九月至十九年一月,受俞作豫委任為雷平縣長。 民國二十六年(1937),返回雷平中學當教師至解放。 民國三十四年(1945)總纂《雷平縣誌》。

基本信息

簡介

梁明倫(1887—1952),壯族,廣西大新縣雷平鎮太平街人。清朝秀才,後在太平府師範學堂肄業,龍州邊防法政學堂肄業。

經歷

曾任鎮結司法、 太平府彈壓官、梧州白馬稅務分局長,民國元年(1912)任廣西省臨時參議員。民國十八年(1929)九月至十九年一月,受俞作豫委任為雷平縣長。民國十九年(1930)二月,雷平縣長李少鶴為報私仇,利用清鄉清黨之機,向省府告發梁明倫參加紅軍,要求省府通緝。梁被迫到南寧躲避,不久出走香港。他去找俞作豫未遇,便在越南革命黨於香港出版的刊物當編輯。約半年後從香港返回廣西,並得到在廣西省府內的好友作擔保,省府撤銷了原通緝令,之後到果德縣政府當秘書。民國二十六年(1937),返回雷平中學當教師至解放。民國三十四年(1945)總纂《雷平縣誌》。解放前夕,他利用自己的威望,說服雷平縣長和當時逃到雷平的萬承縣長向人民解放軍繳械投降,為和平解放雷平作出了貢獻。新中國成立後,曾參加雷平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被選為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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