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旅遊委員會

桐鄉市旅遊委員會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負責全市旅遊業統計工作和分析研究工作。 4.負責旅遊客源市場分析,組織和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和推廣。

機構職能

1、
2、指導我市旅遊行業的經濟體制改革,積極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體系;
3、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並承擔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旅遊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利用外資工作,對市內國家和省級旅遊度假區及其他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
4、負責全市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收集和研究國際、國內旅遊市場動態,向旅遊企業提供市場信息;
5、負責對從事旅遊業務的單位實行行業管理。審核申報經營國內、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公司);負責旅遊飯店的審核申報,以及旅遊飯店、餐館、商場等旅遊涉外定點工作;管理國內居民出國(境)旅遊和境外居民來華旅遊等涉外旅遊業務;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客投訴;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6、配合嘉興市旅遊局做好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旅遊市場的管理和監督;協調旅遊交通、景區秩序、旅遊安全等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生產銷售;
8、承辦桐鄉市委、市政府和嘉興市、浙江省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領導

盧愛馳 主任
全面負責。
顧正華 黨工委委員、副主任
市旅遊委員會

協助主任分管規劃編制、試驗區建設、智慧旅遊、市場促銷、旅遊產品開發、資源利用保護和農業農村等工作。分管市場開發科、規劃發展科。
章吾毛 正局級領導幹部
正局級領導幹部
陸幼強 黨工委委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創建創優、教育培訓、協會、行業監管、信訪投訴、接待、市長電話和維穩綜治等工作。分管行業管理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顧國強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主持紀工委工作,協助主任分管組織、宣傳、議案意見辦理、行風建設、群團、機關事務、結對幫扶、社區建設、信息統計、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黨支部工作。分管信息統計科。

內設科室

信息統計科

桐鄉市旅遊委員會
1、負責旅遊市場統計、旅遊網運營;
2、推動旅遊電子政務和旅遊電子商務發展;
3、承擔旅遊信息諮詢服務、旅遊信息發布。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絡、綜合協調。
2.負責會議組織、會議記錄及會議決定的協調落實工作。
3.負責文電處理和檔案、資料的傳閱及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公務接待及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5.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和行政後勤工作。
6.負責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機要保密、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安排本局幹部的各類學習培訓。
7.負責各類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業管理科

1.對全市各旅行社、旅遊飯店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國內旅行社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一、二星級旅遊飯店的評定工作,三星級以上飯店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旅遊商品生產企業推薦和對旅遊星級購物點審核、上報工作。
2.推進標準化管理,提高旅行社、飯店業管理和服務的專業化水平;組織對旅遊行業服務質量標準的實施、監督和檢查。
3.接受旅遊者的投訴,指導旅遊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規範旅遊市場。
4.加強對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上級行管部門對導遊進行IC卡管理與年審。
5.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價格、交通運輸、安全、衛生、娛樂等管理工作。
6.加強與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推薦單位的聯繫,互相溝通,掌握行業發展現狀,及時提出新的合理化建議。
7.文明行事,嚴於律已,禮貌待人;不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禮品,講究社會公德與職業道德;保持奮發向上的良好對外形象,努力維護旅遊局聲譽。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規劃發展科

1.負責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修改、完善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2.進行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建立旅遊資源檔案,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3.負責全市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初評上報A級、AA級、AAA級、AAAA級和AAAAA級旅遊景區(點)。
4.指導協調旅遊區和旅遊景點的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審核全市新建、改建、擴建的旅遊區(點),負責重點旅遊區域和重點旅遊項目的規劃和開發建設。
5.貫徹執行國家、省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 服務標準;
6.負責全市旅遊業外引內聯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及立項報批等有關工作。
7.負責全市旅遊業統計工作和分析研究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場開發科

1.負責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烏鎮

2.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策劃宣傳。
3.組織實施旅遊促銷活動,指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宣傳促銷工作。
4.負責旅遊客源市場分析,組織和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和推廣。
5.指導和組織旅行社開展市場促銷、外聯工作。
6.負責旅遊宣傳品製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旅遊質量監管所

1.認真貫徹國家的旅遊投訴規章制度,根據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範進行工作。
2.做好投訴電話的接待、記錄和處理工作,負責受理本市重大的和跨地、市的投訴案件及市直各部門的旅遊企業的投訴案件。
3.負責受理並處理本市各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
4.根據桐鄉市旅遊局委託授權,開展旅遊市場、旅遊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
5.建立健全本市旅遊投訴管理工作的表彰或通報制度,定期向嘉興市和省旅遊質監所提交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旅遊質監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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