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教育局

桐鄉市教育局是桐鄉市政府的內設機構,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信息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有關實施意見和各項教育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根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計畫。確定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統籌、指導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實施。

3.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併和專業設定、布局調整的審核或報批工作。

4.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巨觀管理,重點對市屬學校和薄弱學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質量、教育改革進行具體指導;負責對部門系統辦教育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桐鄉市教育工會召開第十次代表大會 桐鄉市教育工會召開第十次代表大會

5.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對鄉、鎮的教育工作和市屬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6.依法主管全市教師工作,制訂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規劃;負責全市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證的考試、認定;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調配和中國小幼稚園教師招聘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教師考核,協助職改主管部門做好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全市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福利、各種津貼的審核、審批工作,及教職工的獎懲工作。

7.根據教育事業年度規劃,提出教育事業基本建設投資和事業經費安排意見;管理市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和教育收費,並負責財務監督、檢查,指導鄉鎮管理學校教育經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規劃並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發展,

8.負責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普通高校、中專、技校和成人高校、中專的招生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制訂全市中、國小招生計畫,指導、協調市屬中、國小的招生工作;指導自學考試工作。

9.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制訂本市教育改革和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科研成果。

10.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1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教育局機關中層、直屬事業單位的正副職幹部和市屬中國小校級領導進行管理、任免,對學校中層幹部按規定程式進行督導、管理,並予以公布。

12.負責市屬學校、直屬單位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領導並指導市屬學校(單位)黨組織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3.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市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的設定,並抓好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

14.制訂所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15.領導市教育工會、市教退協得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法律、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16.領導並指導全市中、國小、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做好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戰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機構領導

金劍輝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要聯繫辦公室。

錢 鋒 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

協助書記分管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民主黨派與群團工作、老幹部工作、保密工作、關工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幹部隊伍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黨委分管組織工作。主要聯繫黨委辦公室、人事科、團工委、婦委會、退教協會。

張 德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教育督導、法制工作、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育工會、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主要聯繫督導與法制科、職成教科、教育工會。

曹富祥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普通高中教育、高校招生與自學考試、教育科研、人事管理(除幹部隊伍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外)、教師職務評審、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主要聯繫教研科研室、高校招生與自學考試辦公室、人事科、基礎教育科。

金劍輝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新居民子女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行政許可、雙擁工作。主要聯繫基礎教育科、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辦公室、教研科研室。

房治方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教育儀器配備管理、提案建議辦理工作。主要聯繫計畫財務科、會計核算教育分中心、教儀站。

王建煜 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安全、監察審計工作;協助分管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市長電話、外事工作;黨委分管宣傳工作。主要聯繫安全教育與管理科、審計科、監察室。

譚炳法 正局級調研員

協助局長、書記開展工作。

蔡全坤 副局級調研員

協助做好教育工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外事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研究制 訂全市教育發展與改革的總體規劃;負責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 系統普法教育和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檔案、保密、保衛、信息、宣傳、信訪、督 查、會議組織安排、行政接待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以及港、澳、台 地區的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市出國留學、來華留學、教育援和教育外援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 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 員服務工作;指導中青年學術骨幹、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職工 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 指導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 本系統黨務、群團和統戰工作;指導有關教育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桐鄉市教育局領導到桐鄉七中考點視察 桐鄉市教育局領導到桐鄉七中考點視察

(三)計畫財務科(掛審計科牌子)

制訂全市教育事 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 ;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負責局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 基建投資計畫的編制和基建專項經費的管理;擬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和教育經 費管理的政策規定,監督檢查上級有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 使用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管理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專 項經費;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 、監督中國小收費與校舍改造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 發和建設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不含學前 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 教育;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訂全市基礎教育的學制、培養目標、課程設定和布局調整意見,檢查教學計畫的實施情況;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畢業會考和畢業證書驗印等工作;管理全市中、國小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 學校國防教育和中學生軍訓工作;負責電化教育工作。

(五)綜合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 、社會力量辦學和掃除青壯年文 盲工作,擬定發展規劃、評估標準;協調並指導各類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規劃、指導自學考試、職工教育、函授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工作;參與職業學校、成人學 校設定、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中國小校長及教師的培養、培訓 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六)學前教育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工 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 關部門制訂全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幼稚園登記註冊和各類幼稚園的分類指導 工作;指導幼兒教育的教研、科研工作,負責幼稚園長、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市托幼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教育督導 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對下級政 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議事程式

1、提出議題。黨委委員根據分管工作需要提請決定的問題,在廣泛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集思廣益的基礎上,擬定初步方案並提出議題。

2、會前協調。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的會議不搞臨時動議。議題應在相關領導成員、科室之間充分醞釀溝通,最後由黨委書記決定是否提交會議研究。

3、準備材料。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 一般應由提出人準備好書面材料,書面材料必須經過科學論證,觀點鮮明、目的明確、有理有據、實事求是,並有明確的意見。

4、提前通知。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和有關材料一般提前2天書面送達應到會人員。確實無法書面送達的,應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

5、集體議事。會議先由分管領導或有關職能科室介紹議題及提出理由、論證結果等情況,然後對議題進行討論。討論問題應充分發揚民主。與會人員對議題應當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

6、作出決定。黨委會會議一般採取會議表決的方式作出決定。表決可採取投票表決、口頭表決或舉手表決等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定。幹部議題須實行票決制,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委委員半數以上(含半數)方能通過。

7、形成紀要。對重要的研究事項,要形成“局黨委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報黨委書記簽發。會議紀要在規定範圍公開,分送各黨委委員、有關處室和單位,並根據需要報送上級有關黨政機構。

扶貧助學

2011年,桐鄉市教育局聯合財政局等部門新出台了《桐鄉市教育局關於困難家庭學生助學工作的通知》(桐教〔2011〕124號)、《桐鄉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桐財發〔2011〕60號)、《桐鄉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管理工作規程》(桐教〔2011〕70號)等資助方面的檔案。這些檔案的出台,建立了扶貧助學的長效機制,促進了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切實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推進了教育和諧發展。

2012年上半年,桐鄉市教育局聯合財政局出台了《關於實施桐鄉市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意見》(桐教〔2012〕165號)檔案,將營養餐資助標準從每生每學期175元提高至375元。

2011學年,全市學前教育階段學校共資助家庭困難學生83人次,金額10.02萬元。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共資助營養餐8087人次,金額225.02萬元。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共資助國家助學金487人次,金額42.58萬元;資助教育券(家庭困難生免學費)378人次,金額42.51萬元。全市中職學校共資助國家助學金16798人次,金額1259.85萬元;資助教育券(家庭困難生免學費)1907人次,金額359.77萬元;資助獎學金602人次,金額60.20萬元;緊缺工科補助3383人次,金額135.32萬元。

地理位置

浙江省桐鄉市教育局地址:桐鄉市康民路280號(世紀大道消防大隊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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