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縣、鄉各事業單位:
為保證桐梓縣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縣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充實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並明確各工作部門,具體調整如下:
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冉賢俊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常務副組長:楊兆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申劍縣公安局局長
婁贏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林玲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何濟英縣統計局局長
陳德俊縣人口計生局局長
成 員:周興縣財政局局長
王官忠縣人力資源局局長
丁月高縣教育科技局局長
黃東升縣民宗局局長
王朝焱縣監察局局長
李仁學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杜隆焰縣民政局局長
李曉波縣司法局局長
胡世勇縣建設局局長
令狐克平縣農牧局局長
廖維權縣工商局局長
謝遠泳縣衛生局局長
周 勤縣發改局局長
楊國祥縣文廣旅遊局副局長
李朝福縣統計局黨組書記
向 康縣人武部政工科科長
肖 平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 梅縣人口計生局副局長
游禮琳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朱先倫縣調查隊隊長
王興華縣武警中隊中隊長
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
二、各部門職責分工:
縣政府辦公室:
縣統計局:負責普查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普查業務技術工作,制定人口普查工作進度表;與宣傳部門共同組織開展普查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普查數據的微機處理和數據管理工作;負責人口普查主要數據的發布;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開展戶口整頓工作,處理政策外出生人口的戶籍登記、清理註銷死亡人口戶籍登記、清理入戶分離人口、清理流動人口暫住登記等;將戶口整頓結果以村(社區)為單位,將情況提供給鄉鎮人口普查辦公室,供普查登記參考;配合協助普查登記,做好普查登記期間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組織對縣看守所關押人員的普查登記。並將普查表移交給縣人普辦;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人口計生局:負責協調製定有利於開展普查的相關政策工作,如政策外人口普查登記與計生獎懲政策脫鉤的問題等;抽調一名熟悉人口統計的業務人員參加縣人普辦業務技術組工作;參與普查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普查縣級經費的保障工作,督促各級普查經費的落實;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旅遊局:負責普查宣傳工作,協助制定普查宣傳規劃,與縣人普辦聯合開展人口普查宣傳工作會議,組織動員和協調新聞媒體和文藝單位開展人口普查宣傳活動;對普查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及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進行宣傳報導;參與普查各階段督導指導工作。
縣民政局: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嚴格貫徹執行在規定時間內停止行政區劃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提供鄉鎮行政區劃的有關資料;提供普查所需要的殯儀單位火化遺體數記錄資料。
縣教育科技局:組織各中、國小開展普查宣傳活動,開展每周一課時的人普有關知識講課;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民宗局:協助配合做好少數民族人口和各宗教寺院的普查登記工作;做好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普查宣傳、動員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普查製圖所需的地理數據和資料的協調保障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宣傳工作;協調監獄的普查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建設局:協助配合住房普查工作;負責協調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農牧局:協助配合做好農村地區普查的宣傳動員和普查登記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衛生局:協助配合出生和死亡人口的普查登記和複查工作,組織各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接生員提供新出生兒出生、死亡及兒童防疫保健的記錄資料供普查參考;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做好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協會和個體勞動者的普查宣傳動員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政府法制辦:協助制定普查有關政策方面的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普查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問題的協調工作;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監察局:對各鄉鎮、各部門貫徹執行人口普查條例和各項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普查中發生的違紀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參與普查各階段督查指導工作。
縣人武部:按軍內統一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縣內駐軍部隊中解放軍現役軍人及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的普查登記、匯總及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編外職工、家屬、保姆等人員的普查登記,並將普查表移交出給人普辦。
武警中隊:負責實施武警部隊及營院內居住的家屬、保姆以及其他人員的普查登記,並按規定將普查表移交縣人普辦。
三、領導小組工作方式:
1、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研究決定人口普查的重大問題。
2、人口普查的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一般工作問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
3、領導小組重要檔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印發,一般性工作由縣統計局局長兼領導小組副組長簽發。
4、在人口普查準備和登記複查聽取,領導小組成員應按照分工到各地檢查指導工作,解決問題。
5、人口普查涉及有關政策問題需要協調的,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牽頭協調。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