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二)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三)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畫指標;
(四)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股、運銷股、鹽政股等。
領導介紹:
顏家池:縣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湖南省輕工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桃源縣鹽業支公司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