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縣審計局

(四)向縣政府提交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八)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機構簡介

桂陽縣審計局1984年2月10日成立,內設7個股室及歸口管理的桂陽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2011年底縣審計局編制19人,在職幹部職工26人(離崗4人),退休7人,局領導班子成員8人;另歸口縣審計局管理的桂陽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編制4人,在職2人,另聘5人。全局人員具有相關技術職稱16人,包括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9人、初級職稱5人,註冊造價師1人;省綜合評標專家4人;全省審計能手1人。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縣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縣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我縣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以及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四)向縣政府提交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和專用資金使用情況。
4.縣屬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縣屬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7.縣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以及捐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六)按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正職領導幹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八)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九)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組織審計我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二)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系統的套用,組織全縣審計系統實施“金審工程”建設。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三)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審計技術股)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會務、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的會務、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中心組學習秘書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編寫《大事記》;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後勤、接待等工作。辦公室(政工股)負責辦理局機關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考評、人事檔案管理和扶貧、“雙聯”協調聯絡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表彰工作;協助局機關管理正、副職股級幹部;組織和指導局機關的教育培訓;負責與民主黨派的聯繫以及特約審計員的聘請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審計技術工作;承擔重大審計項目的計算機審計技術工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局審計機關的套用;組織、協調、指導局審計機關“金審工程”項目實施工作;負責審計信息安全管理及局機關計算機日常維護工作。
政策法規股
負責地方審計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辦理上級審計機關行政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方面的工作;負責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負責縣本級審計項目質量審核工作,提出審計責任追究意見;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的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負責撰寫年度審計業務綜合報告;承辦審計結果公告工作;加強對內部審計指導和監督,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有關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股
擬定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對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縣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以及預算外資金進行審計;負責對下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執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審計縣財政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組織財稅系統行業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縣屬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對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准發行的證券、社會募集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與縣級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縣委機關、縣人大機關、縣政府機關、縣政協機關、縣法院機關、縣檢察院機關和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房改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經貿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政府投融資和使用國有資金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建設部門的財務收支;負責縣政府重大項目的跟蹤審計;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負責對縣政府有關工業、商貿部門和縣屬國有企業以及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工交、商貿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農業外資環保審計股
負責對縣政府有關農業、資源和環保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扶貧開發、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組織縣政府接受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審計我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負責對縣直各部門、縣屬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的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縣管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縣直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全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工作。指導全局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業務。
桂陽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從事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服務。
監察室
認真貫徹執行中紀委紀檢監察條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受理黨員和民眾對監察範圍內黨員違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查處違紀案件;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談話,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局內紀檢信訪工作;負責各種紀檢監察檔案資料的規範管理和保管工作;認真做好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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