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臨界事故

核臨界事故,主要危害是瞬發射線的外照射(外照射可理解為人體外的放射性射線對人體的輻射,相對應的內照射是指人體攝入的食物、水等所含的放射性物質對人體的輻射效應。),它可使人受到大劑量照射,致使人員傷亡。

核臨界事故定義

所謂臨界,是指核反應釋放出中子,從而使核裂變反應達到持續進行連鎖反應的狀態。鈾或鈽等易裂變物質意外發生的自持或發散的中子鏈式反應,如果達到一定的量而聚集在某一部位,就會成為臨界狀態,因而會很快發生核裂變反應,如果這種反應是失去控制,造成能量和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則可認為發生了所謂的核臨界事故。

核臨界事故對人體的損害

核臨界事故的主要危害是瞬發射線的外照射(外照射可理解為人體外的放射性射線對人體的輻射,相對應的內照射是指人體攝入的食物、水等所含的放射性物質對人體的輻射效應。),它可使人受到大劑量照射,致使人員傷亡。
下面以一次輻射劑量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效應計算。
劑量當量(H/Sv) 可能產生效應
0--0。25 無明顯效應
0。25---0。5 白血球略有減少
0。5---1 受損害,白血球數目下降
1---2 噁心,嘔吐,頭髮脫落
2---5 出血,潰瘍病,可能死亡
>5 死亡

核臨界事故因素

鈾(235)俘獲一個慢中子就可以產生裂變(重核裂變),而其如果到了一定的體積(臨界量所對應的體積)就可以發生鏈式反應,之前裂變放出的中子(鈾235好像是兩個?)又參與之後發生裂變,這樣反應就可以一直進行下去,裂變可以進行控制的。
鈾放出的中子不是兩個而是兩個"以上".放出的中子數平均也不是2個而是1.x個.因為只要大於1就可以維持鏈式反應.
至於說臨界點事件,可能指的是出現鏈式反應速度大於可控核裂變速度而小於核裂變速度的情況.一般出先在中子吸收失效情況下?在曼哈頓計畫中出現過很多類似事故.最小白的一個是有個傢伙拿兩塊純鈾僅僅是輕輕一碰--輕輕地!--然後就藍光一閃,三天后此人掛於血液病.可謂典型的臨界點事故啊.

核臨界事故案例

日本東海村核臨界事故
1999年9月30日上午10點35分,日本東海村JCO公司的一座鈾轉換廠工人違反操作程式,把富集度18.8%的鈾溶液(相當於含16公斤鈾)直接倒入沉澱槽中。沉澱槽容納的最大操作量限定為2.4公斤,其臨界質量為5.5公斤。
由於鈾量超過其臨界質量的2.9倍,當即產生藍白色的閃光,現場產生了γ和中子輻射,γ監測器開始報警。此次臨界事故使現場93名工作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γ外照射和中子照射。其中1人於12月21日死亡。
事故發生後1小時,周圍γ劑量率為正常值的4倍,為此撤離廠區周圍350米範圍內的居民,廠房周圍10公里範圍內的居民不得出門,學校和醫院關閉,農作物和蔬菜停止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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