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證券法》是我們學習證券法課程、運用證券法知識必須掌握的基本法律。為此我們要重點把握好《證券法》的精神實質和基本內容。《證券法》根據我國國情和國際慣例,突出了監管的精神。《證券法》確立了證券市場運行的原則,包括: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原則,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原則,集中統一監管原則,自律原則和審計原則等,這些原則大都與監管有關。有學者指出《證券法》規範中行政機關權力多、程式規範多、資格限制多、強制規範多、禁止性規定多、行政處罰多,因此本質上是部管理法。
《證券法》堅持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一方面努力保證發行、上市的證券的質量,減少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另一方面對市場交易中的欺詐、惡性投機、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等危害投資者的行為,加強防範與打擊,並通過嚴格法律責任、嚴厲制裁違法者,來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證券法》明確了證券市場各類主體的法律地位。對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諮詢及評估、法律、會計等證券交易服務機構、證券業協會及證券監管機構,以及發行人、投資者的權利義務、職權責任都作出規定,使之各定其位、各行其權、各負其責、各得其利。
《證券法》貫徹改革開放精神,促進市場發展。股票發行由審批制改為核准制,發行定價由行政化改為市場化,實行較寬鬆的收購制等,這都反映了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求。此外,《證券法》對證券公司資本、資金的規定,也在實際上推動引導了證券公司重組擴張和合法融資,以增強競爭實力。
《證券法》體現新興市場特點,高度重視風險管理。《證券法》制定出台之時,正遇亞洲金融危機,新興市場風險抵禦能力不足的現實給人深刻教訓。為增強風險意識、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我國《證券法》設定了一系列制度:如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分類管理,禁止信用交易,禁止證券公司將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混合操作等等。上述規定,有些與我國國情與市場相關,但也有一些反映了階段性的特點。
本書以《證券法》為主線,以其各章節內容為核心,形成精幹的學法用法工具書。在結構上,以《證券法》的章節來劃分各部分,在各部分的法條前後,分別以簡要的文字概括該部分的主要知識點,列出與該部分內容相關的法規目錄,部分法規,還予以全文收錄或節錄,並選取若干真實案例進一步說明該部分知識點。所選案例均以適合研習證券法課程為標準,力圖與相關法規相應。此外,在全書的最後列有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