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宗旨和業務範圍
在株洲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和監督下,代表石峰區人民政府履行盤活閒置和存量土地,規範土地交易行為和土地市場的統一管理,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擬定和執行土地收購儲備、前期開發供應計畫;承擔土地收購、收回、置換、儲備及整理、開發利用和劃撥、出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土地儲備資金的籌措、使用、管理、負責土地儲備中的協定洽談、費用測算;負責管理儲備土地,發布儲備土地信息;目前主要擔負田心千億軌道產業園和清水塘循環經濟產業園的用地報批,以及重金屬污染土地調規,對進入循環經濟園區的產業調整及產業升級提供用地審查,對污染企業轉行進行引導和用地保障。另外負責對重金屬污染土地進行出讓融資,並把融資用地重金屬污染地塊的改造和基礎設施建設,以提升重金屬污染地塊的使用轉變和環境的改善。土地儲備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主任
1.主持石峰區土地儲備中心全面工作;2.負責石峰區土地儲備中心行政工作;
3.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土地儲備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
4.負責完成石峰區政府和市國土局下達的各項工作;
5.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地其他工作。
書記
1.負責石峰區土地儲備中心黨支部工作、日常管理及做好中心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2.分管綜合部工作;
3.負責建立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內部管理,財務管理;
4.指導和監督有關勤政廉政的相關工作;
5.協助主任開展中心業務指導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
1.分管土地儲備管理部和土地開發部工作,具體負責組織新增儲備地報批、存量地及已回收閒置土地收購儲備及實施儲備的管理,儲備土地的征地拆遷和前期開發整理;2.負責土地市場調研和制定儲備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城市新增建設儲備土地徵用工作;
4.負責收購儲備土地成本資金的核算;
5.協助主任做好日常行政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部
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做好中心的財務工作;2.負責抓好儲備資金的收繳工作,及時核算出讓儲備土地儲備成本;
3.做好報批、征地、收購、工程費用的撥付、結算工作和日常工作費用核報;
4.負責擬定財務計畫,提供財務分析報告,規劃儲備資金運作;
5.負責編制記賬憑證,及時記賬,編報各種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管理好現金、支票、財務用章及有關資料,確保資金安全;編制中心現金收付記賬憑單、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
7.負責辦理單位法人證書、機構代碼證及社保基數申報和年審工作;
8.負責及時辦理各種轉賬、現金支票,按月核對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並做賬;
9.負責中心信息上報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部
1.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中心內部管理相關工作;2.負責中心會議、接待、通知、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3.負責中心的信息材料綜合、文書檔案等土地儲備中心的日常工作;
4.負責中心後勤保障、車輛管理等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土地開發部
1.負責儲備土地征地拆遷相關工作,包括測量放線、協調相關部門進場、成本核算的審核及送財政評審;2.配合各部門做好儲備地塊掛牌前的資料準備工作,包括藍線圖及規劃技術指標、測量圖、征地完結回復單及評估報告等;
3.負責儲備土地征地拆遷補償款等各項資金撥付工作;
4.負責協調處理儲備地塊征地拆遷的遺留問題;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土地儲備管理部
1.制定土地市場調查研究和年度儲備計畫;2.負責做好存量土地收購儲備工作;
3.按照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土地收購和收購儲備土地的出讓前期工作;
4.負責做好新增儲備土地的選址、報批相關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