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株洲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事工作的職能部門,位於株洲市天元區天倫東路138號。現有職能科室8個,下轄事業單位3個,市幹部考試培訓中心和市人才服務中心為副縣級事業單位,機關物業服務中心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事工作的工作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參與制訂全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具體辦法;對全市人事工作進行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研究制定我市貫徹實施《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意見,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和公務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各級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三)研究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管理、協調博士後的工作;負責外籍專家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並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人才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行政獎勵制度具體措施;指導協調全市國家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和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承辦以市政府名義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人才市場建設和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全市人才市場與人才流動計畫,拓展和規範人才市場;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全市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負責優秀人才的錄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承辦全市和中央、省在株洲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國家公務員、幹部(職員)的調配工作。
(六)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調整、福利分配和實施辦法,編制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負責人事統計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組織培訓計畫的實施。
(九)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選調考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執業資格考試、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的組織實施及綜合管理工作。
(十)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市行政學院的業務指導;負責人事系統宣傳、調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和來株工作的外國專家;管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協調有關人事與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關設定職能科室8個:辦公室(加掛機關服務中心牌子)、公務員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加掛株洲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軍轉幹部安置與流動調配科(加掛株洲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株洲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牌子)、工資福利與離退休工作科、綜合規劃與人事仲裁科、培訓科、外國專家管理辦公室。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1個:市幹部考試培訓中心,自收自支副縣級事業單位1個:市人才服務中心,自收自支正科級事業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來信來訪等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接待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小區物業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公務員科
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公務員的各項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科級(含科級)以下非領導職務設定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考試選調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全市優秀人才的錄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選拔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鍛鍊並負責跟蹤考察;負責新錄用國家公務員、新分配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工作;指導全市機關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工作;審核市直行政機關年度考核等次比例;承辦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考核、獎勵、懲戒工作,審核市直各系統全市性行政獎勵工作計畫;承辦由市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門獎勵的集體與個人的審核、呈報工作。
軍轉辦
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原則、辦法、方案和措施,編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承辦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安置和特殊人才引進的調配工作;負責辦理機關、事業單位科以下幹部流動調配工作;擬定全市人才市場與人才流動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才流動與人才市場建設工作;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全市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工資科
參與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及部分中央、省在株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工作,並指導工資統計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和技術職務考試考核相關政策制定,對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政策法規的實施辦法,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的疾病、生育停工期間待遇政策法規的實施辦法;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待遇的審批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福利費管理工作。
專技科
負責高級人才培養、選拔工作;承辦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參與推薦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其他有關專家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工作及有關科研經費的資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推薦工作,推行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制度,並負責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負責實施“湖南省農村實用人才工程”工作;配合專家開展科技諮詢、攻關及技術培訓工作;承辦實施“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相關工作。
規劃科
研究擬定人事與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負責人事工作的信息調研;負責人事工作重要檔案的起草;研究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制度;指導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及事業單位職員、工勤人員的聘(任)用、考核、辭職、辭退等工作;研究擬定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法規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人事信息系統建設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信息網路建設及維護工作;指導市人才研究會的工作。
外專辦
管理全市智力引進、來株工作外國專家、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智力引進派出培訓項目年度計畫的審核、報批並組織實施;管理智力引進經費;協調管理全市引進全國文教、經濟、科技專家工作,並負責計畫審定、項目實施;負責對聘請外國專家、承辦出國(境)培訓業務的單位及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資格認可並提供有關服務;對經濟技術領域、外商投資企業、教科文衛系統的外國專家實行專家資格認證管理;辦理外國專家邀請函電、確認聘請外國專家審批件和外國專家證審核報批手續,發放《聘請外國專家確認件》和《外國專家證》;負責來株(回國)定居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因公臨時出國實習培訓人員的審核工作;負責來株外國專家的宣傳工作和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同公安部門做好來株外國專家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培訓科
負責國家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擬定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計畫和實施辦法;負責全市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全市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初任培訓和全體公務員在職培訓的組織、指導工作;擬定參加市行政學院培訓的人員調訓計畫及對行政學院培訓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指導市繼續教育協會的工作。
考培中心
為幹部考試培訓提供管理服務。負責組織公開招考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定級升級考試及操作技能考核的考務工作;承辦相對應的各項培訓,主要承辦公務員初任培訓和任職培訓及專門業務知識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資格、職稱外語、計算機套用能力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考前培訓;拓展市場化的各類培訓、考試、人事測評以及人事軟體推廣和培訓教材發行工作。
人才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才服務的法律、法規;承辦單位和個人人事代理;負責承辦“五大生”錄聘用和企業員工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契約鑑證工作;開展待業、畢業生、閒散專業技術、經營管理和技能型人才輸出業務;開展以市場為導向的人才招聘和培訓;負責“株洲人才網”網站管理與維護;完成市人事局交辦的其他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