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模擬法庭

校園法庭(Campus court)是一種介於法庭和辯論比賽之間的組織。它的作用與法庭類似,只不過主要用於處理校園內的糾紛與矛盾.

主要作用

校園法庭不僅給了學生一個自由發揮的空間和學校與學生的一個平台,還能夠減輕各位老師的工作。很多事情需要老師們煞費苦心的都可以交給這裡解決;學生對學校有什麼不滿的地方也可以在這裡提出來。

人員分配

法務部

負責處理校園法庭日常管理

宣傳部

宣傳校園法庭開庭時間及地點,通知人員到場

審判團

幫住審判長審判案件

執行部

執行校園法庭的判決

校園法庭規則

法庭規則

第一條

校園法庭開庭審理案件時,審判長主持法庭的審判活動

第二條

出庭的審判人員、原告或者被告、出庭的庭辯隊成員、證人、他訴訟參與人應當衣著整潔。

第三條

審判長宣告法院判決時,全體人員肅靜並認真傾聽。

第四條

審判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本章規定的訴訟程式進行審判活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第五條

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譁、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

庭辨隊規則

第一條

各庭辯隊需經過審判長同意方可出席,且須填寫庭辯隊申請表。

第二條

庭辯隊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庭規則,否則驅逐出場,取消一個月出庭資格,取消資格期間凡有公開庭辯,全部執行校園服務令。

第三條

庭辯隊在法庭上不得喧譁,不得打斷他人發言,不得使用粗言穢語,不得對他人做出鄙視性質手勢,更不允許擅自離位,甚至中途離場

第四條

庭辯隊不得未經證人同意強制要求證人作證,不得威脅另一方及證人否則直接送交德育處處理!

第五條

庭辯隊成員有資格不受理案件,一旦接受,必須全力替僱主解決問 題。如果發現敷衍了事、故意敗訴,在法庭上油嘴滑舌,問無關緊要的問題,一律按第三條處理。

第六條

希望庭辯隊能夠發揮水平的同時不要落下學習,一切以學習為重,成績如因此下滑,請立即退出庭辯隊,否則責任一律自負

原告被告須知

第一條請不要將一些沒有意義的小問題提交上來,否則一律不受理。

第二條如果需要抗訴,請填寫起訴書並交由老師批准後才受理。

第三條請儘量出席。

第四條請勿將情緒代入起訴理由當中

第五條請遵循法庭規則

第六條請勿無視通告

第七條請注意時間及起訴對學習的影響

第八條保證庭辯隊出席,否則直接以無人辯護當敗訴處理。除非本身有一定庭辯能力

第九條當被告對判決不服,並有適當理由時,可申請二審。

證人須知

第一條請如實說出證據,作偽證將受到嚴厲處分

第二條請勿將情緒代入證言當中

第三條你(您)有不出庭的權利及言論自由,但是請注意:不得喧譁、不得使用粗言穢語,不得對他人做出鄙視性質手勢。

處罰條例

第一條情節較輕者,如喧譁,隨意走動,隨意發言等,罰處校園服務令。9時間由老師決定)

第二條情節較重者,如起鬨,大聲吼叫,隨意進入審判區等,罰處通報批評並執行校園服務令(一周或以上)

第三條情節嚴重者,如辱罵他人,作偽證,違反庭辯隊規則第三條中擅自離場,直接送班主任處教育批評,並批評該班,執行校園服務令(兩周或以上)

第四條非常嚴重者,如打人等,送交級長,其餘由級長定

庭辨流程

1. 由審判長宣布庭辯開始。

2.原告宣讀起訴原因

3.被告自我辯護

4.原告庭辯隊宣讀起訴詞

5.被告庭辯隊宣布辯護詞

6.開始由原告方提出問題(請出證人,呈上證物)

7.被告回答,反問,對證人證物的否認。

8.重複六、七兩個流程。

9.原告庭辯隊表示沒有問題了

10.雙方總結

11.陪審團商議,做出決定。

12.由審判長宣讀結果13.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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