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說明
在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告中,馬家爵成了“校園屠夫”、“冷酷殺手”的代名詞,名滿全國,身價高達20萬。通緝令上渾身肌肉,握緊拳頭,凶光逼露,讓人不寒而慄。網路上更是充斥著“馬家爵之歌”、“大鐵錘傳”,無疑是一個反派角色的代言人。曾幾何時,大紅標語“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貼滿全國,社會各界齊聲為義務教育吶喊助威,時至今日,全民義務教育已取得可喜成果。然而新的問題又浮出水面了,學生們雖然都圓了“上學夢”,卻似乎不能在學校健康、安全地接受教育。
近來,各種校園暴力事故頻頻發生:今年6月,陝西富平縣一國小老師用竹棍輪番毆打20名成績沒過90分的學生;7月,蘭州市某中學老師用紅色的柳棍把一位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打進了醫院;10月,四川宜賓市某中學老師大罵一個女生“不要說我侮辱你,你這個樣子給人強姦都不要!";10月,廣東神崗中學某學生家長用鐵管打死毆打自家孩子的初二學生………。
我們從中可以看到一個令人驚恐的事實,這些校園暴力事件的製造者有的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老師,有的是人身安全的“保護神”---保全,有的是為人父母的學生家長。老師、家長、保全在平常是一個多么溫馨和安全的稱謂,而在今天的校園暴力事件中卻充當了名副其實的“校園屠夫”。希特勒說過“我要幹掉所有討厭的猶太人”, 在今天,"校園屠夫"們也用自己的行動在闡述“我要摧殘這些幼小的可憐蟲!”
校園暴力的根源不是新鮮冒出的,我國自古就有“不打不成器”和“棒下出孝子”的古訓,可見,在中國,社會長者為了讓未成年人“成才成器”除了“打”似乎別無他法!真的就別無他法嗎?誰敢說沒經過正規教育的齊白石和愛因斯坦都是被打大的?還有令人困惑的是,如今毆打成年人要判“傷害罪”,而體罰未成年人卻只美曰“嚴師出高徒”?魯迅先生似乎早已發出“救救孩子”的吶喊,那種對封建禮教深深的痛斥到今天難道就沒有半點回音嗎?
校園暴力也不是中國所獨有,國外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美國校園的槍擊事件甚至早已不是新聞了,日本、南美的校園暴力“知名度”也很高,據美聯社報導,日本國小的暴力事件一直與日俱增,僅在2004學年,日本國小共發生了1890起暴力事件。不過有一點與中國不同的是,國外的“校園暴力”似乎更多的是“學生打老師”和“學生打學生”,從某種角度來看,這也對比體現了中國“校園暴力”的一大特色!
校園暴力雖然由來已久,並普遍存在,這是不是說明它的繼續發生有其合理的理由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一來,時代和觀念不是不斷進步和發展的,過去教育孩子"靠打"的那一套到今天就未必適用,寬容、鼓勵與"尊重不同"才和諧社會的現代教育觀;二來學生是未成年人,保證他們的人身安全是成年人的天經地義的責任,毛澤東同志說過青少年是八九點鐘的太陽,他們代表著祖國的未來,如果在今天我們不能保證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接受教育,那么義務教育普及率再高,又有什麼意義?
當然,不論什麼時期,一個社會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暴力事件,這是無法杜絕的,但只要有完善的法律建制和深入人心的道德規範,暴力事件是可以無限接近於零的!另外,就像當年那句“再窮不能窮教育”的吶喊一樣,在今天我們得再次疾呼“再亂不亂不能亂學校,再暴不能暴學生”!
“親愛的爸爸媽媽,我上學去啦。希望這不是永別,我要活著回家。親愛的老師校長,我來上學啦。您不能讓壞人碰我,我要活著回家。親愛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學啊。您有不滿去上訪,我要活著回家。”——鄭淵潔在泰興幼稚園兇殺案之後作
案例說明
校園血案,又是校園血案!2010年4月29日上午9時40分,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稚園發生惡性傷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沖入幼稚園,砍傷32人,包括29名幼兒、2名教師、1名保全,其中5人傷勢較重,有生命危險。就在前一天,福建南平兇殺案罪犯鄭民生剛被執行死刑,隨後就發生了廣東雷州國小砍人事件。面對頻發的校園慘案,我們又該如何保障孩子們的安全?雷州男子砍傷16師生:2010年4月28日下午,雷州市雷城第一國小發生行兇事件,16名學生和1名教師受傷,目前暫無生命危險。雷州市公安機關初步調查,33歲的犯罪嫌疑人陳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鎮洪富國小公辦教師。
合浦男子砍死8歲小學生:2010年4月12日16時30分左右,廣西合浦縣西鎮國小門前約400米處發生兇殺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為8歲小學生,另一名為老年女性。5名傷者包括:兩名小學生、一名未入學小孩和一對中年夫婦。
南平鄭民生殺8名小學生: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男子鄭民生,殺死8名、重傷5名小學生,製造南平慘案。4月28日上午9時,鄭民生被執行槍決。
校園“屠夫”大有“殺了我一個,還有後來人”之勢。南平校園的血還未乾,雷州的校園又被血染。所有人都會問,孩子們一次次成為“屠夫”的目標,學校提供的安全保障弱不禁風,朗朗的讀書聲被哭喊呼救代替,這到底是為什麼?現在,誰又可以放心地讓孩子去上學?
一老闆以月薪萬元聘請武藝高強的少林寺弟子做自己6歲女兒的私人保鏢,保護女兒上學放學的人身安全。富爸爸可以如此,窮爸爸呢?家長對孩子上學的顧慮,在這種語境下,已經由早前的“能否學好”變成現在的“是否安全”,這是多么可笑多么令人尷尬的現實啊!
早些時候,哪個地方學校出了問題,其他學校會受“牽連”。即各職能部門會嚴格徹查其他學校是否存在類似問題,同時採取一定措施防範。福建南平“3.23”案後,所有中國小都被要求加強安全防範措施,但是,很顯然雷城第一國小的安全防範措施並沒有做好。
但是在指責的同時,我們必須明白,校園安全不僅僅是學校一方的責任,除了增加學校保全和檢查、限制入校人員;培訓教師應急避險的方法之外,我們似乎無法要求更多了。而警方和政府在校園安全方面則應該更多的擔負起責任來,例如在校門前加設治安崗亭、在學生上下學時間加派巡邏警力、在學校和管轄公安機關之間建立應急機制等等等等。
在接連發生血案之後,我們需要看到政府和公安機關做出強硬的應對來制止類似的悲劇重演,我們需要政府和公安機關以強硬的姿態告訴那些試圖效仿的潛在“屠夫”:離孩子們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