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立國

自2007年12月起,柳立國在明知他人將向其所購的劣質成品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進行銷售的情況下,仍將上述工廠或公司用餐廚廢棄油加工提煉而成的劣質成品油銷售給他人,從中賺取利潤。 2011年5月至6月,被告人卜慶鋒等人明知慶隆商貿有限公司購入上述劣質成品油,並冒充正常豆油銷售作為生產藥物的培養基,仍參與其中,涉及銷售金額總計2000餘萬元。 涉案金額2007年12月起至案發,柳立國利用餐廚廢棄油生產劣質油脂並銷售,銷售金額近1億元人民幣。

個人簡介

柳立國,山東省平陰縣籍人士。因用餐廚廢棄油提煉的劣質油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而仍予銷售,並最終流向藥品加工和飼料等企業,其行為分別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無期徒刑!

犯罪詳情

山東省平陰縣籍被告人柳立國早年經營豬油加工廠,後成立了平陰縣中興脂肪酸甲酯廠、濟南博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轉向餐廚廢棄油(“地溝油”)回收再加工業務。
2011年7月,寧波警方在查處一起地溝油掏撈、粗煉案件時,發現這些掏撈的地溝油都被山東的一家公司收購。在調查取證後,他們發現了這家公司的秘密。在公司廠區最北側有一個掛著料場牌子的鋼結構大棚,拉起捲簾門,裡面是一個存放有上百個盛滿地溝油油桶的倉庫,氣味刺鼻難聞,從油桶里抽出來的地溝油呈濃稠的乳白狀,是從收集地溝油的商販手中買來的原料。在這裡,這些原料被“洗白”,用的就是旁邊堆放著的“白土”。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丁仕輝介紹,這些白土是一種吸附劑,通過吸附,可以去除油中的異味,而生產柴油的企業根本就用不著“白土”。洗白後的地溝油,再經過水解、分體、蒸餾三道工序,去掉氣味和雜質,形成成品油。

犯罪歷程

經審理查明,自2003年始,被告人柳立國先後通過山東省平陰縣中興脂肪酸甲酯廠、濟南博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從事餐廚廢棄油回收再加工業務。自2007年12月起,柳立國在明知他人將向其所購的劣質成品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進行銷售的情況下,仍將上述工廠或公司用餐廚廢棄油加工提煉而成的劣質成品油銷售給他人,從中賺取利潤。至案發,銷售額共達9991萬餘元,其中銷售給食用油經營戶並最終流入食用市場的金額為926萬餘元,銷售給油脂經營戶並最終流入非食用市場的金額為9065萬餘元。其間,在柳立國的招募下,被告人李樹軍、魯軍等人明知柳立國的上述行為,仍受僱於柳立國,或幫助採購原料餐廚廢棄油,或幫助利用餐廚廢棄油生產劣質成品油,或運輸劣質成品油等。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被告人卜慶鋒等人明知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購入柳立國經營的格林公司等單位以餐廚廢棄油為原料提煉劣質成品油,並冒充正常豆油銷售供人食用或用於生產飼料或作為藥物的培養基,仍參與其中,其中銷售給食品企業的金額總計100餘萬元,銷售給相關飼料企業、醫藥企業的金額總計1.8億餘元。2011年5月至6月,被告人卜慶鋒等人明知慶隆商貿有限公司購入上述劣質成品油,並冒充正常豆油銷售作為生產藥物的培養基,仍參與其中,涉及銷售金額總計2000餘萬元。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初,河南省鄭州市慶豐糧油市場宏大糧油商行業主被告人袁一等人明知繫上述劣質成品油的情況下仍大量購入,支付了貨款300餘萬元,其中295萬餘元劣質成品油灌裝零售給周邊的工地食堂、夜排檔、油條攤業主,或加價銷往河南新鄉、三門峽等地的糧油經銷企業。

涉案金額

2007年12月起至案發,柳立國利用餐廚廢棄油生產劣質油脂並銷售,銷售金額近1億元人民幣。其中,銷售給食用油經營戶並最終流入工廠、學校、工地食堂及餐飲店、居民家庭的“地溝油”價值金額為926萬餘元,流入藥品加工和飼料企業的“地溝油”價值金額為9065萬餘元。
柳立國被抓獲後交代,他用於生產的地溝油原料除了從浙江進貨以外,四川成都的地溝油也是主要來源之一。
格林公司以每噸5500元至6000元的價格收購初級地溝油,加工後以每噸8000多元的價格賣給批發商,並最終流入食品市場進行銷售。

終審判決

6月1日訊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5月31日,全國首例特大全環節制售地溝油案二審在浙江寧海縣宣判——駁回抗訴人的抗訴,維持原判。兩名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7到15年有期徒刑。
2011年,公安機關摧毀了一個覆蓋14省區的“地溝油”銷售網路,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這個案件堪稱是全國破獲的“地溝油”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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