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瑞維

柯瑞維

柯瑞維,奧地利人,1955年出生,2010年3月2日上午10時許,在安徽省蚌埠市某小區殺害其同居中國籍女友,2010年9月14日被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柯瑞維,奧地利人,1955年出生,大學文化,原系奧特斯(中國)有限公司職工,被捕前曾租住蚌埠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某小區。因殺害同居中國籍女友,2010年9月14日上午9時,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受害人親屬各項損失37萬餘元。

殺人事件

2005年11月,柯瑞維受奧地利奧特斯總公司的指派,從奧地利來到中國上海,在奧特斯(中國)有限公司工作,不久結識了1974年出生的中國籍女性陳某並同居。2010年1月,柯瑞維與奧特斯(中國)有限公司解除工作契約後,和陳某從上海來到蚌埠,租住在蚌埠市一小區。後兩人商定在蚌埠市君臨天下小區購買住宅,陳某支付了首期購房款。柯瑞維承諾自己願意交付所有購房款,後因各種原因未能按約交付,兩人為此發生矛盾。
2010年3月2日上午10時許,兩人因房款事宜再次發生爭執,陳某打電話向其父親哭訴後,坐在臥室床上與柯瑞維繼續爭吵。柯瑞維激怒之下,猛力扼住陳的頸部,並用胸部壓住陳的口鼻,致陳某機械性窒息死亡。當天16時30分,陳某的父親從淮南趕到蚌埠陳某租房處敲門無人應答,因擔心女兒遇害,遂報警。蚌埠警方接警後趕到現場,請開鎖技師打開房門,見陳某已橫屍於臥室床上。民警通過英文翻譯與將自己反鎖在書房內的柯瑞維對話,當柯瑞維承認是自己殺害了陳某後,民警強行開門,將柯瑞維抓獲。

罪行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柯瑞維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柯瑞維的犯罪行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並享有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權利。遂依法判處柯瑞維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損失總計人民幣374092元。一審宣判後,柯瑞維表示服判,不抗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