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鳳雲

滁州市首屆十大優秀青年查鳳雲,1967年生,漢族,來安縣人,本科學歷,中共黨員,來安縣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 她主辦的在全市有較大影響的“2.21”特大交通肇事一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受到上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2001年被市中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官”榮譽稱號,2003年被來安縣政府評為“三五”普法先進個人。

滁州市首屆十大優秀青年
查鳳雲,1967年生,漢族,來安縣人,本科學歷,中共黨員,來安縣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查風雲同志擔任法官以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審結各類案件近千件,承辦的每一起案件都實現了“無逾時、無錯案、無上訪、無矛盾激化”的優異成績。她主辦的在全市有較大影響的“2.21”特大交通肇事一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受到上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好評。該同志工作勤奮,創新意識強,率先將“圓桌審判”、“社會服務令”等兩項全新的審判方式運用於少年審判工作中,少年合議庭成立來,在她的辛勤努力下,使近百名少年犯得到教育、感化和矯治,無一重新犯罪。她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做好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多次深入到來城各中學及部分級鎮中國小對廣大中小學生開展校園普法活動,受到廣大師生的歡迎和讚譽。2001年被市中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官”榮譽稱號,2003年被來安縣政府評為“三五”普法先進個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