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曼森

查理·曼森

查理·曼森是美國歷史上最瘋狂的超級殺人王,他所控制的邪教組織喪心病狂、殺人如麻.曼森出生於一九三四年。長到了十五六歲,他已經是監獄的常客,他未來會變成怎樣的人,事實上早可以預見。他未來會變成怎樣的人,事實上早可以預見, 最後查理·曼森被判處終生監禁。

查理·曼森是美國歷史上最瘋狂的超級殺人王,他所控制的邪教組織喪心病狂、殺人如麻。曼森出生於一九三四年。他的母親是娼妓,十六歲時就生下了他。由於不知道他的父親是誰,所以他的母親凱薩琳便把自己最喜歡的情人的姓給了他。因為凱薩琳不斷的進出監獄,不得不把曼森托給自己的阿姨撫養。阿姨雖然是虔誠的教徒,姨父卻是個心理變態。他從小就以凌辱曼森為快事,不但取笑他的身材,還有意的把他扮成女孩子,再責罵他變態。
曼森受不了,不滿十歲便時常逃家,在街頭流浪。缺乏正常教導,造成他的性格和人格扭曲。在我們人格養成的童年階段中,曼森的周圍充斥的是弱肉強食,不公不義,淫亂,欺騙,得過且過。他未來會變成怎樣的人,事實上早可以預見。
長到了十五六歲,他已經是監獄的常客,犯過的罪行包括搶劫,偽造文書,拉皮條,攻擊,偷竊。他在一個比一個惡劣的監獄裡求生存,於是學會了去觀測人心,再以意志力去操控對方。接觸過曼森的人,最難忘的是他催眠性的眼神,和洞悉人心的言談方式。
一九六七年,三十三歲的曼森,剛剛假釋出獄,他選擇了舊金山的黑特-亞許伯利區做他的下一站。這也就是他真正揚名立萬的開始。
查理‧曼森的心愿並不是做一群人的領袖,而是成名與發財。成為一群青年人的心靈導師和精神領袖純粹是誤打誤撞。而當這一切既成事實後,他發現這種身份一樣可以為他帶來金錢,以及地位。他在七○年代中期來到舊金山,吸引了一大群逃家的,內心旁徨,天真,理想性格濃厚的年輕人。他們因為曼森的生活歷練與似是而非的智慧的智慧話語而尊他為領袖,崇拜他,尊敬他,男的販毒,女的賣淫以供養他。
曼森與他們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他用音樂以及藥物控制他們。他帶領他的徒眾,往往無日無夜的在一起圍聚,唱披頭四的歌,中間夾雜以曼森對愛,對和平,對自由,對未來的講話。他不讓他的信徒們睡覺,讓他們在長期失眠狀態下,失去自主意志,同時以音樂催眠
他們,以迷幻藥控制他們。
當他的跟隨者在迷幻藥的藥性發作期間闖入好萊塢導演羅曼波蘭斯基的家中殺戮賓客及女主人之後,曼森面臨了他的權威被挑戰的局面,因為這不是他命令他們做的,因此,為了表現他仍然是主導,仍然是操縱者,他帶領徒眾進行了其他的謀殺案,在這些案件中,曼森並不是實際下手的人,但是他參予了分屍和毀屍,並因此罪名被執和起訴。由於他在加州接受審判,而加州廢止死刑,所以最後曼森被判無期徒刑。
曼森所表現的領導的原動力和權威,事實上在日後不斷被其他人所複製。例如在蓋亞那集體自殺的「人民廟堂」教派的吉姆‧瓊斯牧師;和美國德州瓦可大衛教派的大衛‧柯瑞許牧師。這些人和曼森的做法一樣,他們吸引了眾多心靈不健全的人,透過對人心的了解,而產生了控制人們心靈的權力。而一旦掌握了這種權力,他們就發展建立起一種極為嚴密的組織,徹底的控制住這些人的身心。
但是,如同曼森的例子,當他控制追隨者的時候,相對也被他的追隨者所控制,為了掌握這控制的力量,他必須作一些他的徒眾希望他做的事情。而如果這影響完全是負面的話,追隨者與被追隨者都會一樣的扭曲,犧牲,並且夭亡。
1969年8月9日至10日,兩樁連環殺人案震驚了洛杉磯。
8月9日,波蘭籍導演羅曼·波蘭斯基懷有8個月身孕的演員妻子莎朗·蒂和她的4位好友以及園丁的兒子慘死在比佛利山的豪宅里。死者身上共有100多處刀傷,且均中數槍,死前極為痛苦。而莎朗·蒂身中16刀,死後與她的化妝師被吊在起居室內,兇手還用她的血在牆上塗寫口號。此案經過洛杉磯警察局的努力,偵破為邪教組織“曼森家族”的一男三女四名成員所為,而幕後主使者就是他們的領袖查理·曼森。
8月10曰,查理·曼森親自率領手下闖入洛杉磯超市老闆里諾·拉比安卡家中,將剛度假回來的拉比安卡與其妻一同殺害,並在牆上同樣用被害者的血寫下口號。警方用了將近5個月的時間來追查“曼森家族”的行蹤,最後查理·曼森被判處終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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