枷號
解釋:1.舊時將犯人上枷標明罪狀示眾。 詳細解釋明朝創設的一種恥辱刑。 枷的重量從二、三十斤到一百五十斤不等(劉瑾)。
枷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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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 1.舊時將犯人上枷標明罪狀示眾。 |
詳細解釋
明朝創設的一種恥辱刑。枷:一種方形木質項圈,以套住脖子,有時還套住雙手,作為懲罰。強制罪犯戴枷於監獄外或官府衙門前示眾,以示羞辱,使之痛苦。明代的枷號有斷趾枷令、常枷號令、枷項遊歷之分。刑期為一月、二月、三月、六月、永遠五種。枷的重量從二、三十斤到一百五十斤不等(劉瑾)。戴上最重枷的囚犯往往幾天內就會斃命。後來也從恥辱刑演變成了致命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