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由市文化局、市文聯、市攝影家協會在市圖書館主辦的“林魂攝影作品展”吸引了眾多攝影愛好者和市民的關注。60幅美輪美奐的攝影作品,橫跨二十年溢彩流光,記錄了一位職業攝影人追求藝術、呼喚環保的人生歷程。
從一個受人羨慕的單位毅然下海,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林魂鍾情於鄱陽湖珍禽候鳥和自然風光的拍攝,為此多次遭遇危險,付出了常人難以想像的艱辛,也收穫了許多精彩的瞬間。文學青年憤而轉行 鮮為人知的是,在成為一名職業攝影家之前,林魂是一位很棒的中學語文教師,並鍾情於文學創作。可是,一次很不愉快的創作事件,令林魂憤然告別文學。 那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林魂超前地判斷:正面歌頌國民黨抗日的藝術作品,到時一定會解禁,以呼應兩岸關係的新時代。為此,他瞄準中國抗戰史上著名的台兒莊戰役,專門實地採風,並採訪了參與戰役的前國民黨將領,花了幾年心血,於1980年寫成了電影劇本《台兒莊之戰》。他將劇本寄給了國內幾家著名的電影製片廠,以及曾任李宗仁的秘書程思遠。此後,程思遠方面來函,稱已收到劇本。 然而,多家電影製片廠一直沒有回音。很久以後,當收到退回的劇本時,林魂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劇本被翻得稀爛,上面密密麻麻附滿了筆記。1984年,由某電影製片廠攝製的影片《血戰台兒莊》向全國公映。 林魂內心十分鬱悶,自此認準了一個道理:對於一個尚未成名的文學青年,電影廠欺負你沒商量。1988年,他買了一台“孔雀DF”相機,開始從事有膠片為證的攝影藝術。至今,林魂仍恪守著傳統的膠片攝影,堅持不用數碼機拍攝,“國家著作權法規明確規定了底片的所有者是照片著作權的擁有者,攝影者只要多留個心眼,就不怕別人侵權!” 2004年,林魂再次遭遇侵權事件。上海《旅遊時報》未經林魂同意,擅自在其個人網站上下載了9幅圖片,未支付稿酬。林魂多次交涉未果,便一紙訴狀,將上海這家報社告上法庭。案件開庭審理時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上海方面當庭發問:“林先生你說我們侵權,有什麼證據?”當九張照片的底片交到法官面前時,法庭很快就作出了報社侵權的判決。為拍珍禽幾次遇險 1991年,剛學攝影三年的林魂,憑藉作品《工地禮花》,獲得江西省攝影新作展一等獎。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世界著名的珍禽候鳥的理想越冬地。多年來,林魂篤情於鄱陽湖珍禽的拍攝,其作品多次在全國及省、市影展中獲獎和入選,並在專業刊物上發表。 林魂不迷信高檔器材,“靠近、靠近、再靠近”是他的秘訣。為了拍攝好鄱陽湖珍禽,林魂多次險些丟命。1994年冬季的一天,林魂帶著一隻200mm的長焦鏡頭,第一次到永修吳城鄱陽湖大湖池拍候鳥。由於鏡頭不能遠距離拍攝,為了不驚動候鳥,林魂請當地農民在湖灘上挖了一個洞,上面用湖草覆蓋。清晨4點多鐘,林魂進洞等候。誰料,漲起來的湖水很快滲進洞裡,6點多鐘就沒到林魂的腰部,幸被村民們解救。1999年1月10日,林魂和攝友楊青開車去湖區拍鳥。吉普車翻車,兩人均受重傷。還有一次,林魂等一行人風雨兼程,到吳城拍鳥。車輛失控,一直滑到湖邊才戛然而止,一隻車輪已懸空,驚險至極。琴瑟和諧謳歌自然 攝影是一門高投入的藝術,卻很難得到高的經濟回報。1985年,九江煉油廠學校面向全市招聘語文教師,林魂脫穎而出,和夫人雷婉萍一起調入煉油廠,令許多人羨慕。可是,六年之後,林魂卻作出了一個令人驚訝的決定:辭職下海! 在南方,林魂先後做過廣告公司的攝影師,承包過婚紗影樓,任過企業的市場總策劃。1998年,林魂回來後,專職致力於攝影藝術。 知情的朋友稱,林魂拍候鳥拍出名氣,“軍功章里有夫人的一半”。在這么多年的攝影生涯里,無論是到鄱湖寫真,還是到全國各地採風,夫人雷婉萍經常隨行,無微不至地關愛。為了支持丈夫攝影,林魂一家還是用的小黑白。 雷婉萍說,對丈夫痴迷攝影,開始不理解。後來,聽說探險旅行家余純順在羅布泊遇難。雷婉萍想:我丈夫也是搞攝影的,也很危險啊,既然他喜歡,我阻止也不行啊!自此,她全力支持丈夫的攝影之路。 林魂家住十里老街旁。院子裡,一塊墓碑由大理石精工打制,上面嵌刻著一張瓷像,格外引人注目。這是夫婦倆為逝去的愛犬立下的。林魂說:“一個人如果能養犬三年,那他一定是個善良的人!” 熱愛自然、熱愛生活的林魂,拍攝的作品多是動物和自然風光。他說:“攝影是迄今為止能凝固時間的唯一手段,它留住人世間稍縱即逝的人生百態、世間萬象,讓後人去品味,去思考,攝影實在是很可愛的。我希望身後熟悉的人提到我時,會說‘他是一個攝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