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理論處幹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自治區財政廳法制處副處長,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政協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涉嫌違紀
林日華因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套取財政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問題負有主要責任;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對自治區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混亂、發生工作人員違法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林日華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林日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按副主任科員安排工作,重新確定工資級別、檔次,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