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1979年4月至1985年9月,平陽縣水頭區溪心鄉計生員;
1985年10月至1990年5月,平陽縣水頭鎮計生員;
1990年6月至1991年6月,平陽縣水頭鎮團委書記;
1991年6月至1992年6月,平陽縣水頭鎮團委書記兼鎮紀委副書記;
1992年6月至1994年7月,平陽縣水頭鎮工會主席;
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平陽縣水頭鎮鎮委委員、工會主席;
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溫州大學脫產帶職學習;
1996年10月至1998年11月,平陽縣委組織部工作;
1998年11月至2001年12月,平陽縣土管理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2002年1月至2002年9月,平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2年10 至今,平陽縣國土資源局主任科員兼任紀委書記、黨委成員。
工作分工
協助黨委書記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及行風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及行風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工會、婦聯、計畫生育。聯繫鄭樓所、宋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