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孝澤

孝淵之弟,宣和六年(1124)進士,莆田人歷知南康軍(今江西星子縣),提舉廣東市舶。

林孝澤,孝淵之弟,宣和六年(1124)進士,莆田人 歷知南康軍(今江西星子縣 ),提舉廣東市舶。有外商之婦蒲氏,持珍異瑰寶賄賂禁中,為其子尋求宮中人助之。孝澤曰:“他日三佛齋(印尼蘇門答臘古國,都城今巨港)以非時請入貢,明主猶謝遣之。今以一賈婦,使朝廷廢二百年互市成法,可乎?”上書力爭,固持不遣。除轉運判官知漳州(今屬福建),清介特甚。一夕孝澤視事後,有人持燭送至內室,孝澤曰:“此官燭也,何可用之私室?”亟命持去。
[評]公私分明,寧公而貧,不私而富,乃清官之基本特徵。林氏兄弟清廉從政,不放過害公利私之小事,不仿效損公肥己之慣例,實需嚴格自律的。古今貪官巨蠹,其失足往往始於貪圖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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