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翅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板翅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主要控制參數為風量、靜壓損失、出口全壓、輸入功率、內部漏風率、外部漏風率、回收效率、噪聲等。板翅式能量回收裝置屬全熱回收裝置,其結構形式與板式基本相同,僅在構成熱交換的材質上有所不同。板翅式能量回收裝置通常採用非金屬多孔纖維性材料(如紙或膜)作為基材製成換熱的單元體。單元體的波紋板交叉疊積,並用膠使其峰谷與隔板粘結而組成。

基本信息

適用範圍

適用於一般民用空調工程。

產品選用要點

1. 板翅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主要控制參數為風量、靜壓損失、出口全壓、輸入功率、內部漏風率、外部漏風率、回收效率、噪聲等。 2. 板翅式能量回收裝置屬全熱回收裝置,其結構形式與板式基本相同,僅在構成熱交換的材質上有所不同。板翅式能量回收裝置通常採用非金屬多孔纖維性材料(如紙或膜)作為基材製成換熱的單元體。單元體的波紋板交叉疊積,並用膠使其峰谷與隔板粘結而組成。 3. 板翅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性能應滿足表1的要求,裝置名義風量對應的熱回收效率值不低於表2的要求。 表1 板翅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性能要求
序號檢驗項目名稱要求
帶風機的裝置不帶風機的裝置
1啟動與運轉檢查零部件狀況:無鬆動、雜音和發熱等異常現象
2風量≥名義值的95%
靜壓損失≤名義值的110%
出口全壓≥名義值的90%
輸入功率≤名義值的120%(輸入功率≤30W) ≤名義值的110%(輸入功率>30W)
3內部漏風率≤名義值+1%,且≤10%
4外部漏風率≤3%
5能量交換效率≥名義值的90%,且滿足表2的要求
6凝露室內外殼不應有凝露水外滴
7噪聲≤名義值+1dB(A)
表2 板翅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回收效率要求
回收效率(%)
製冷制熱
>50>55
註:表中各性能及參數試驗方法見GB/T21087-2007《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4. 裝置屬於靜止式熱回收器,一般情況,新風、排風交叉污染和泄露量小於等於5%。 5. 換熱隔板間兩側氣流的流向主要有兩種形式,即交叉流和逆流,交叉流式通常套用較為普遍,但熱回收效率略低;逆流式套用較少,熱回收效率較高。 6. 當排風中含有害成分時,不宜選用。 7. 在新風和排風側宜分別設有風機和粗效過濾器,以克服全熱回收裝置的阻力並對空氣進行過濾。 8. 當過渡季或冬季採用新風供冷時,應在新風道和排風道上分別設旁通風道,並裝設密閉性好的風閥,使空氣繞過熱回收裝置。 9. 新風溫度低於-10℃時,應計算排風側是否有可能出現結霜,必要時應進行新風預熱。 10. 裝置的選用還應滿足其他標準、規範的相關要求。

施工、安裝要點

1. 裝置抵達現場安裝前,應對其型號、規格以及性能等進行核驗,設備銘牌上應有裝置名義工況條件下的性能參數。 2. 裝置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新風、排風之間交叉滲漏風的監測調試。 3. 裝置所連線風管的重量不得由其承擔。

執行標準

產品標準

GB/T21087-2007《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工程標準

GB50365-2005《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規範》 GB50231-98《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通用規範》

相關標準圖集

06K301-1《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與安裝》(新風換氣機部分) 06K301-2《空調系統熱回收裝置選用與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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