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麗水市委、麗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松陽縣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委辦[2005]48號)檔案精神,設定松陽縣統計局為縣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增加職能
(一)普查工作。承擔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的組織協調工作。(二)抽樣調查工作。農村、城鎮住戶家庭收支情況,規模以下工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的小型及個體的抽樣調查,農產量、效益農業,企業景氣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等專項抽樣調查。
(三)統計監測評估工作。增加科技、婦女兒童、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等監測評估工作。
主要職責
縣統計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以及省統計條例、規章,實施全省統一制定的統計改革方案、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研究制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統計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查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和縣情縣力的普查工作;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監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社會經濟發展評價。
(五)布置、收集和整理全縣的經濟、社會、科技等運行狀況的統計資料。
(六)開展統計法規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和數據質量檢查,查處和糾正各種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合法職權。
(七)做好各鄉鎮、部門專兼職統計人員的管理工作。
(八)配合職改主管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統計教育和統計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做好統計資料庫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九)管理社會經濟調查隊、普查中心、信息中心等局屬單位。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4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處理、協調機關日常事務和政務工作,負責起草局內綜合性檔案、材料和核稿;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的起草和實施,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局黨政班子會議和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督查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財務、文秘、信息、督查、保密、檔案、信訪、宣傳、保衛、行政管理、後勤服務;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局幹部職工隊伍建設。
(二)綜合統計科
組織協調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的調整與貫徹,研究改進統計調查方法;進行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收集、整理,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
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客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巨觀決策諮詢建議;負責全縣經濟形勢分析會和新聞發布的預備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重點統計分析課題研究和統計分析報告審核評估工作。
管理全縣統計數據,參與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綜合平衡分析;定期發布統計信息。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和資產負債核算;編制經濟循環賬戶,進行總供給與需求的測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指導全縣綜合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三)專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郵電、原材料、能源、農村經濟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專業及全縣的地質勘探、城鎮住宅和市政公用事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基層相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對外貿易、利用外資、旅遊業、勞動就業、服務業、科技、社會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專業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數據統計、分析、預測,做好投資統計報表工作。
(四)法制辦公室
負責組織全縣統計法律、規章的普及宣傳與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指導基層統計法制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建設與管理。
負責全縣統計教育和統計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與服務評聘工作。
組織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負責審查全縣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審批調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