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信息
機構名稱: 東陽市司法局
地址:
郵編: 322100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編制東陽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監督、組織實施。
2、管理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3、管理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工作,參與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制訂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各鎮鄉、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開展執法檢查。組織、指導、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學教育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站工作。
7、組織實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指導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立功創模活動,負責市司法行政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修。辦理全市律師、公證等專業技術職務的初審和報批工作。
8、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爭先創優、立功創模和本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4、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
3、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計畫生育工作和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本局機關幹部、職工工資晉升、調整。
6、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新聞宣傳、提案辦理、機要(保密)、文印、檔案檔案資料管理工作;上情下達,掌握動態,收集、分析和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
7、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接待、保障、基本建設等工作。
8、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和警車管理工作。
9、負責本局具體行政行為、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
10、受局領導的委託,代理行政訴訟。
11、負責本局行政執法、政務公開工作和解答本系統有關法規、政策問題。
12、檢查所屬單位、部門在遵守法律、紀律和執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方面的問題。
13、受理社會和內部工作人員對本系統黨員違反政治、組織人事紀律,經濟管理制度,失職,侵犯黨員權利,侵犯公民權利,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違反社會管理秩序的檢舉、控告;受理對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14、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審批科
1、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變更登記初審。
2、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年檢初審。
3、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執業申請初審。
4、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年度註冊初審。
5、負責法律援助申請審核。
律師公證管理科
1、制訂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監督、指導全市的律師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
3、指導和管理全市律師機構,負責對全市執業律師隊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負責對優秀律師事務所的初評工作,監督檢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行為,對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
4、管理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教育管理、業務培訓。
5、綜合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完善律師法律援助制度,開展律師實務理論研討。
6、制訂全市公證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7、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公證工作,監督公證業務活動。
8、具體負責全市公證員業務培訓,公證處和公證員的年檢註冊上報,組織年度公證質量檢查,查處錯證、假證和違規行為。
9、指導全市涉外公證。
10、負責公證機構設立登記初審、公證機構變更登記初審。
11、負責公證員執業申請初審、公證機構年檢初審、執業公證員年度註冊初審。
12、負責做好律師、公證人員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13、處理公證申訴,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宣教科
1、制訂全市普法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負責市直單位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輔導培訓,承擔市委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進一步深化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推進鄉鎮(街道)依法治理和執法部門的依法行政。
4、管理全市法律專業成人教育工作。
5、組織全市司法行政幹部的法律法規培訓。
基層工作管理科
(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
1、指導管理全市司法所、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民間糾紛預防、排查和調處工作,進一步推進規範化司法所、調委會創建工作。
2、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所人員隊伍建設。
3、承擔市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管理和監督全市歸正人員的幫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歸正人員的安置工作。
5、抓好各級幫教組織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
6、貫徹落實上級及市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的有關社區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方案、計畫及有關工作制度。
7、指導、組織全市社區服刑人員的集中學習教育、監督管理、公益勞動等相關工作。
8、指導、幫助、督促、檢查全市各鎮鄉、街道的社區矯正工作。
9、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全市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10、培訓社區矯正工作人員。
11、完成上級社區矯正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東陽市法律援助中心("148"協調指揮中心辦公室)
1、負責制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務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
2、解答法律諮詢,普及和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3、定期綜合分析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提出法律意見。
4、對符合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5、統一協調本市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公證處實施法律援助,監督檢查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
現任領導
局長:陳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