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豐縣行政審批項目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東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豐縣行政審批項目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東豐縣行政審批項目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實施意見》已經2012年4月23日第十七屆東豐縣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東豐縣行政審批項目
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實施意見
為深化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將我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成為省內先進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為企業和民眾提供“優質、高效、廉潔、規範”的行政審批服務,實現大廳之外“無審批”,全面最佳化我縣經濟發展軟環境,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行政審批項目和與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部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一門受理、並聯審批、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行政審批模式集中辦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行為,改進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升我縣經濟發展軟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廳辦理範圍。
全縣33個部門經清理確認予以保留的449項行政審批項目和70個與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1.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相關的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發改局、住建局、環保局、國土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人防辦、氣象局、工商局、消防大隊等12個部門,182項行政審批、7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2.其它行政審批項目。公安局、文體局、衛生局、農機局、安監局、畜牧局、教育局、民政局、糧食局、物價局、林業局、藥監局、人社局、宗教局、檔案局、交通局、菸草局、農業局、水利局、編辦、計生局等21個部門267項其它行政審批項目。
(二)成立部門行政審批辦公室。
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行政審批相關的發改局、住建局、環保局、國土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人防辦、氣象局、工商局、消防大隊等12個部門和審批事項多,民眾關注度高的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民政局、衛生局、藥監局、物價局、人社局、公安局、文體局等10個部門按《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市(州)、縣(市、區)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08〕24號)要求,成立部門行政審批辦公室。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向審批辦公室集中,審批辦公室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承辦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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