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湖區文體局

(二)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發展規劃和本系統文化人才建設規劃;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 (三)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指導、管理全區社會文化、圖書館、文化館(站、室)事業,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和文物保護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區委、區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出版和文物保護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發展規劃和本系統文化人才建設規劃;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
(三)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動文化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五)指導、管理全區社會文化、圖書館、文化館(站、室)事業,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六)管理全區文化博物館事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物和博物館(紀念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和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指導全區博物館、紀念館建設和事業發展。
(七)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考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街區、鎮、村)保護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執法工作;負責對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經營活動依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對網咖等網際網路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
(九)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工作。
(十)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指導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