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完善區政務服務中心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對審批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二、為進駐部門及審批視窗辦理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提供服務。
三、督促區級行政審批事項納入區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統一規範審批流程,納入市、區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
四、加強對涉及全區兩個以上政府部門平行審批的事項組織協調;對全區街(辦事處、園區)及重點企業有關項目建設的重大事項開展推進協調;對具備提前介入條件的重大項目納入“綠色通道”辦理,並提供全程跟蹤服務。
五、負責對全區審批服務項目的運轉情況進行組織協調、目標管理、跟蹤督察。
六、處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方面的投訴。
組織機構
主任、副主任、綜合招投標中心主任內設綜合科、督查科、綜合招投標中心和項目協調推進服務中心
辦事機構由進駐中心的部門視窗組成
成員分工
吳水利:主任,主持政務中心黨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電子政務和宣傳工作。王敏輝:副主任,負責中心日常工作,分管項目協調、綠色通道、大廳管理、文明創建、計畫生育和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