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名稱

東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發展歷程

1952年,東莞縣人民銀行遵循第一屆全國農村金融會議提出的自下而上廣泛組織農村信用合作工作的決議,成立麻涌經濟作物區的六坊、新基、南洲、鷗搓、搓窖,虎門的大寧,寮步的良邊和萬頃沙的順安八個信用互助組。
1953年10月,新基信用組升格為信用社,是我市最先成立的信用合作社,也
是繼東莞縣人民銀行成立後的全縣第一家金融機構。
1954年縣支行集中力量開展建社工作,全縣共有102個信用社和2個信用組,建社的鄉數占全縣總鄉數46%,有社(組)員33,651戶,共收股金71,199萬元(舊幣),初步形成了為農村生產服務的社會主義性質金融網路。
1955年,我縣信用合作社發展到173個。
1956年,全縣共建立228個信用社,實現了鄉鄉有信用社機構。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按照中央“兩放、三統、一包”的原則,縣支行於12月26日將各公社所在地的營業所下放給人民公社管理,原鄉級信用社由大隊管理。
1959年6月,下放的營業所被全部收回,並明確信用社仍歸縣人民銀行領導。
1962年至1963年,全縣各人民公社、信用社先後改組為以人民公社為單位的信用合作社,既是管理機構,又辦具體業務,實行統一核算。
1968年文革期間,部分信用合作社被撤消,信用分社下放給大隊自行核算。
1973年,全面恢復以人民公社為單位的信用合作社和合作社統一核算制度。 1985年,為加強對信用社的領導,成立東莞縣信用聯社。
1987年底,全市共有鎮級獨立核算單位32個、鄉級獨立核算單位32個;非獨立核算的分社485個、站18個、儲蓄所57個,共有機構595個,遍布東莞城鄉。
1993年根據《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3】91號),農村信用社逐漸從農業銀行分離出來;
1995年實行農行、信用社分門辦公;
1997年1月1日根據國務院決定,東莞農村信用合作社與農行脫離行政隸屬關係,成立東莞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直接在人民銀行(現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下開展各項金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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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文化

人才機制

實施人力資源精細化管理,有效提升員工素質
建立起面向市場的管理人才和專業緊缺人才引進機制;建立起以科學績效考核為基礎 、充分體現價值和貢獻的薪酬體系;多極培訓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培訓教育體系逐步健全和完善。
培育職業經理人價值觀,構建企業核心價值體系
打造職業管理人隊伍,塑造 “追求卓越” 的企業核心價值觀,使誠信、績效、責任、 創新、和諧成為全體員工認同的共同理念和遵循的行為規範。

合規建設

加強合規建設,營造合規企業文化
以合規為抓手,推進合規文化建設,培養員工自覺遵紀 守法、按章操作的思想意識。一方面繼續抓好合規培訓 工作,另一方面,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合規理念,普及合規意識。

文化活動

以人為本,構建和諧企業
積極舉辦元宵晚會、攝影比賽、各類體育比賽等文體活動,發揮愛心基金作用,進一步
豐富職工文化生活,營造溫馨的大家庭環境,凝聚員工向心力,發揚團結協作精神,為
企業發展注入新的、強大的精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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