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東興市委員會東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東發〔2010〕19號)和《中共東興市委員會東興市人民政府關於東興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東發〔2010〕20號)精神,設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市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按照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以下改稱“餐飲服務許可”)以及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改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督管理;
(四)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參與擬訂民族藥(壯藥、瑤藥)質量標準。
(七)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稱特殊藥品)。
(八)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協助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督辦查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事、機構編制、財務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和執業藥師、駐店藥師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本部門的稽查執法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國家賠償等工作。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股
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工作;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餐飲服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依法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負責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有關抽驗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測和不良反應事件的風險評估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註冊的初審工作;承擔監測保健食品廣告、發布與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的工作;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有關抽驗工作。
(四)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1.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民族藥(壯藥、瑤藥)標準;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承擔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承擔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
2.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藥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中藥材專業市場;承擔藥品監管工作;承擔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藥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及招標行為的監督;承擔特殊藥品、反興奮劑條例包含藥品經營許可和監管工作;承擔藥品廣告、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監管和指導藥房規範化管理;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管理工作。
3.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等有關抽驗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9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商務局在藥品流通行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按《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的通知》(商秩發〔2009〕571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