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東興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之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政府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公務員考錄、考核、培訓、獎懲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市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五)貫徹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六)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員來市就業管理服務;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科級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

(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八)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市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基本標準。

(十)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組織實施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相關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秘書事務、信息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後勤保障、安全保密、綜治、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協調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民眾提出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群黨建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等工作。

公務員管理股

參與擬定全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管理、考試、考核、錄用、任免、調配、迴避、獎懲、辭職、辭退、日常登記和管理等工作;按許可權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組織協調公務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務員信息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市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

承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崗位設定、人員招聘、流動、調配、職務聘任、考核、獎勵、懲戒、辭聘解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審核並組織實施,承辦公開招聘方案的審核或備案事宜,承辦補充人員計畫的審核等人事管理事項並監督實施。

負責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安置計畫和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組織落實全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政策;協調做好全市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承擔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拔尖人才的申報、選拔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防城港市有關引進外國智力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引智工作和農村實用人才選拔培養工作;負責全市一般幹部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承辦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相關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崗位(職務)聘任工作;負責開展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晉升崗位等級(職務)考核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繼續教育、培訓、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審核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市職稱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工資福利和基金監督股

負責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自治區、防城港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齡、退休審批和提前病退、退職審核工作;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監督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承辦企業年金運營機構基金管理契約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負責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承擔本局財務和綜合統計工作。

就業和社會保障股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制定的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編制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完善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的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市定點藥店、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就業再就業的總體規劃;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就業再就業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開發,加強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負責職介機構及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就業失業證》、《自主創業證》、小額擔保貸款及相關業務;負責就業再就業和勞動力資源的統計、報表工作;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的調查統計工作,提供再就業援助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負責全民創業工作。

對各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勞務中介組織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並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負責與勞動關係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全市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契約鑑證工作;調解和仲裁人事勞動爭議案件;負責工傷調查認定工作,負責指導職介機構的開展工作。

領導信息

黃有德,男,1969年7月出生,壯族,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人,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民族學院政治系政治專業畢業,大學學歷。現任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翟艷陽,女,1971年1月出生,漢族,廣西防城港市東興市人,1990年10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畢業,在職大學學歷。現任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人才和婦委會工作。分管秘書股、公務員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工資福利與退休股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潘偉荃,男,1971年9月出生,壯族,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人,1991年4月參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經濟幹部管理學院財會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現任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就業和社會保險工作。分管市就業服務中心、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所和職工失業保險管理所,業務指導東興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江平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和馬路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黃福軍,男,1967年10月出生,漢族,1989年9月參加工作,200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民族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法學專業畢業,大專學歷。現任東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勞動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社會保障基金監督、黨風廉政建設、法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和計畫生育工作。分管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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