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區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推動實施。
(二)擬訂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工作,推進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批區屬職業技術學校專業的設定、辦班及招生計畫;負責成人高校辦學站(點)設定的備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
(四)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
(五)負責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辦法;協助部門監督教育經費管理,協助部門組織實施學校財務審計;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負責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國家教育助學金管理和困難住校生生活補助金管理;協助銀行做好高校生源地貸款及貸後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師隊伍的綜合管理和規劃建設。依法履行對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等管理職能;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和人事管理;負責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的分解;負責在編制和增人計畫內的教師招聘錄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選拔、聘任、培訓、考核、交流、任免有關學校、局機關中層股室和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指導鄉鎮(街道)學校抓好農村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對民族地區教育援助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
(八)統籌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制定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規劃、指導、組織自學考試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規劃、管理全區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學校教育科研項目的實施和科研基地建設;規劃、管理全區教育系統教學儀器裝備、電化教育工作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語言文字的推廣、教育、考核、使用等工作;規範語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系統外籍教師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的審計、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三)承擔職責相應的責任。
(十四)承擔東興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東興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情況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秘、機要、會務、保密、檔案、政務協調、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全區教育宣傳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教育年鑑編纂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資產、基建、消防、衛生、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綠化、社會治安、職工醫保、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承擔東興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計財股
組織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辦法;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承擔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編制局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學校教學實驗用房和學生、教師、生活用房的建設;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三)教育股
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參與擬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計畫和管理;負責學校教育行政管理;負責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負責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指導職教實驗實習基地建設;建立職業教育培訓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初、高中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術教育及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中專、職中學生參加技術等級考核;管理成人教育的專業證書,組織成人中專、成人高中的考試;負責全區掃盲工作;綜合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體育、衛生、紅十字會、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各級各類學校文藝、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學校國防教育、三防教育和學生軍訓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團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和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四)安全保衛股
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開展教育執法監察;協助做好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貫徹執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有關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督促學校加強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制定安全預案、落實安全措施、排除安全隱患,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
(五)監審股
會同有關部門審計教育經費,檢查監測教育經費的投資效益;負責學校基建項目、財務的監督和審計;負責全區教育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對區屬學校收費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治理中國小亂收費工作。負責區屬任免的學校領導幹部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糾正處理違規違紀行為。
(六)督導室
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度、計畫、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東興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負責督學的管理、培訓和考核。
(七)人事股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師隊伍的綜合管理和規劃建設。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崗位設定、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職工編制分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人事統計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有突出貢獻專家、特級教師和骨幹教師的麟選、推薦、申報、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退休幹部管理;指導全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員的區內支教、對外交流和支援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工作。
(八)黨委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相關領導幹部選拔、任免(聘任)、考核、培訓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學校的黨建工作和黨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行風建設;開展作風效能監察;指導學校工會和群團組織的工作。
(九)教儀站
規劃、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實驗教學、電化教育、現代教育技術、音體美衛、圖書的裝備用房和器材設備;按照國家配備標準編制計畫、組織相關器材設備的供應,並進行質量檢測;負責指導學校相關器材設備、用房的管理與運用,組織開展相應的教學研究和培訓活動。
內江市東興區教育局領導同志分工
李方可: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教育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羅壽彬: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負責幹部人事、群團統戰、機關事務、大中專招生自考、退協、檔案工作,分管黨委辦、行政辦、人事股、招生辦、工會。
張曉勇: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負責計財、基建、教儀、法制建設、安全、學生營養學校後勤產業工作,分管計財股、教儀站、安全保衛股、後產辦、營養辦。
張學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負責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學生資助、教育基金會工作,分管教育股、教研室、教育督導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區教育基金會辦公室。
劉子學:黨委委員、副局長(掛職鍛鍊一年)
掛職期間協助張曉勇負責安全、學校後勤產業工作,分管安全保衛股、後產辦。
張桂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協助書記局長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信訪、監審工作,分管監察室、信訪辦、監審股。
黃鋒: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羅壽彬負責局機關黨建、各直屬黨組織黨建工作、機關文秘等工作,協助分管黨委辦、行政辦。
袁弢:黨委委員、人事股股長
協助羅壽彬管理人事工作。
辦公地址
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東興街道紅牌路中段247號
直屬單位
東興區機關幼稚園
內江十三小
內江十三小高新校區
內江漢安國小
內江五星國小
內江外國語國小
內江四國中
內江五國中
內江東興國中
內江三中
內江十中
內江十二中
內江十三中
內江十四中
內江西林中學
內江陽光學校
內江奮發學校
內江東方學校
東興特教學校
東興進修學校
東興中心學校
新江中心學校
田家中心學校
郭北中心學校
高梁中心學校
白合中心學校
順河中心學校
雙才中心學校
小河口中心學校
楊家中心學校
椑木中心學校
石子中心學校
椑南中心學校
永興中心學校
平坦中心學校
中山中心學校
柳橋中心學校
雙橋中心學校
富溪中心學校
太安中心學校
蘇家中心學校
同福中心學校
永福中心學校
新店中心學校
大治中心學校
三烈中心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