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歸口管理全市執行國家、省對外政策的有關工作,統籌協調重要外事、僑務事項。
(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方面的有關檔案;承辦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審核、審批和申報工作,按許可權辦理護照和簽證事宜。(四)貫徹執行國家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審批和申報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和簽注。
(五)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華僑華人;統籌安排市級領導的外事、僑務活動。
(六)負責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門報告。
(七)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八)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九)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採訪活動的安排;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涉外教育工作;根據中央、省及主管機關的檔案和材料,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與對外表態口徑;參與審核我市重要涉外報導和有關文稿。
(十)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海外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十一)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涉外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二)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項的審核、審批和報批工作,並對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維護工作;承辦歸僑僑眷身份審查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負責全市歸僑僑眷的信訪工作和扶貧救濟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外事、僑務政策和紀律教育及業務培訓,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及出國培訓工作。
(十五)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
(十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涉及我省邊界事務及邊境地區、口岸的涉外工作。
(十七)承擔市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設4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行政複議、政務公開、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接待應邀來我市訪問的重要外賓和華僑華人。
(二)涉外管理科(領事科與其合署)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國家、省對外方針政策和外事法律、法規情況,草擬全市有關外事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級領導出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在授權範圍內,審批全市科級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赴港澳的有關事宜;審核全市處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赴港澳有關事宜;按許可權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簽證(簽注);草擬市級領導因公臨時出國(境)年度計畫並辦理報批事宜;負責出國人員的外事紀律教育,負責檢查出國人員在國外的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承辦市屬國有企業和市內民營企業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的有關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市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邀請外國現職副部(省)級以下人員來訪的有關審核、審批工作,辦理簽證通知函電;承辦邀請外國現職副部(省)級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管理及出國培訓工作;辦理市內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有關領事認證事宜;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參與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件;負責我市重要外事僑務活動的禮賓禮儀工作;承擔邀請外國駐華使節來訪報批工作;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審核工作;負責涉外禮賓規範、指導工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涉及我省邊界事務及邊境地區、口岸的涉外工作。
(三)僑政科(經濟聯絡科與其合署)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國家、省僑務法律、法規情況;草擬全市有關僑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維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的具體協調工作,依法保護華僑、港澳同胞在東營投資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服務僑資企業活動,促進僑資企業發展;承擔協調涉僑經濟等投訴的具體工作;承辦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承辦歸僑僑眷的身份審查認定工作;協調指導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和僑務信訪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物資和款項的審核、審批和申報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資辦學工作;承辦歸僑及其子女、華僑子女考生身份審查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統籌協調重大涉外、涉僑活動的宣傳工作,調查研究海外僑情,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眾性涉外教育工作;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聯繫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的傳播媒介、文化社團及華文教育機構,開展友好交流工作;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情況,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承擔UNIDO黃河三角洲項目執行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國際交流科
貫徹執行中央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各項方針政策,調查研究有關情況,掌握其形勢及政策動向,向上級提出建議;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開展與友好城市和國際組織的合作和交流;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友好城市間的多邊交流與合作;指導有關部門、單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五)領事科 負責人:任雙桂
負責邀請外國現職副部(省)級以下人員來訪的有關審核、審批工作,辦理簽證通知函電;承辦邀請外國現職副部(省)級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綜合歸口管理我市涉及使領館的重大事項;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 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使領館的交往活動;負責我市社會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協調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管理及出國培訓工作;辦理市內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有關領事認證事宜;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負責我市重要外事僑務活動的禮賓禮儀工作;承擔邀請外國駐華使節來訪報批工作; 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涉外節慶活動的審核工作;負責涉外禮賓規範、指導工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涉及我省邊界事務及邊境地區、口岸的涉外工作。
(六)國際交流科 科長:邢玉霞
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開展與友好城市和國際組織的合作和交流;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和服務工作;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指導我市與國外有關政府、國際組織、商協會等合作協定的簽署並督促協定落實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單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下屬單位
外事翻譯室 負責市級重大涉外活動、市級領導外事活動及其因公出訪的翻譯工作;負責全市對外發布重要檔案、報告等材料的翻譯審核工作;
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 負責東營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日常工作,加強對外聯繫,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領導分工
田和德
職務:黨組書記、主任
分工:主持外事辦全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程愛華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工:分管僑政科(涉外綜合科)、領事科、市外事翻譯室工作。
張世昌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工:分管涉外管理科、國際交流科。
賈暉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工:分管秘書科、市友協辦。
陳廣風
職務:調研員
分工: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徐燕
職務:副調研員
分工:分管國際經濟科、投資促進辦。
主管業務
出國管理
出國、赴港澳審批,護照、赴港澳通行證,APEC商務旅行卡,簽證辦理。
領事服務
邀請外國人來華,領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