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規模
東湖街道[Dōng Hú]位於深圳市區東北角。轄區以居民住宅區和水源保護區為主,南面以太寧路為界,西至東曉路,沿原特區管理二線分界到市戒毒所,北起石牙頭山頂至沙灣特檢站關口,東至梧桐山頂與鹽田區接壤,面積29.055平方千米,總人口約14.2萬人。現轄12個社區。有梧桐山、大望、布心、翠鵬、東樂、翠湖、金湖、金嶺、金鵬等9個社區工作站,梧桐山、大望、布心等3個實業股份公司。
職能
1、抓好轄區內的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小區、文明樓院的建設活動,破除封建迷信,移風易俗,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體育活動。
2、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的統戰、僑務、計畫生育、治安、民政、城建、房管、工商、稅務、物價、防空、防火、防風、防訊、防震、防旱、搶險救災、舊城舊村改造,居民遷移等工作。
3、發動民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工作。
4、做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項的民政工作;辦好託兒所、幼稚園、老人和青少年活動中心,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
6、協助勞動部門做好待業人員的管理,勞動就業推薦工作,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勞動糾紛處理工作;協助武裝部門、徵兵機構做好公民服兵役、基層民兵建設等工作。
7、指導、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定期開展先進居民委員會的評比、表彰活動,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8、召集轄區內的機關、團體、部隊、事業、企業單位的負責人,協調解決本轄區內的行政管理和社會服務方面的問題。
9、檢查、督促轄區內公安派出所、稅務所、工商行政管理所、房屋租賃管理所、學校、醫院等單位社會服務工作,必要時會同有關單位的主管部門下達有關社會服務方面的任務。
10、按照有關規定,指導和扶持街道經濟實體,創造條件,發展街道經濟。在保障企業自主權的前提下,做好本轄區原農村城市化後股份實業公司的發展工作。
11、承辦區人大議(提)案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