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形勢,組織制定全縣安全監督管理的發展規劃,擬定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安全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方面的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程,協調指導全縣各行各業的安全業務並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和監督縣經貿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等部門承擔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鍋爐壓力容器、消防、道路交通、爆炸物品、水上安全等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四)組織協調並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定期發布全縣安全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傷亡事故統計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城鄉生產場所、工礦(以下指非煤礦山)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除外)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安全業務的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認可申報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六)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重點監控;對縣直各部門和各鄉鎮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全縣有關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實施職工安全教育。
(八)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和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不具備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對化學危險物品進行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和協調危險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九)組織擬定全縣有關安全生產的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工作。
(十)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林昭宏 黨組書記、局長
趙自強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王 乾 黨組成員、副局長
彭衍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
於慶保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井立新 安監大隊政治教導員
馬 偉 工會主任
內設機構
1、人秘科: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提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經費、國用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黨群、紀檢、人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考核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
2、安全生產協調科: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繫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開發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的安全生產法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全縣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3、科技培訓科:組織研究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活動、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和新聞、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安全標誌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但安全培訓工作。
4、安全監督管理一科:協調指導和監督縣經貿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等部門承擔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鍋爐壓力容器、消防、道路交通、爆炸物品、水上安全等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行業的企業和限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審批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用於運輸工具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審查和定點,配合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配合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辦理國內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制定和健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會同縣公安、交通、質監、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會同縣公安、質監、交通等部門做好新技術在危險化學品領域中的推廣套用工作。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生產條件的生產安全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監督檢查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參與調查處理相關生產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安全監督管理二科:依法監督檢查礦山及各鄉鎮所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考核、持證上崗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相關行業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審查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對城鄉生產場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除外)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安全業務的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認可申報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組織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