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協助政府研究和落實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對有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六)承擔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七)負責對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八)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文秘、綜合崗位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承擔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殘疾人組織的自身建設,指導鎮、街道殘聯工作;協助鎮黨委抓好殘聯領導班子建設;指導基層社區殘疾人工作,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指導基層殘聯綜合服務設施建設;負責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和文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有關維護殘疾人權益的規範性檔案,配合有關部門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做好法律工作人員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負責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推進工作。
(二)康復崗位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殘疾人用品用具開發、供應、服務;推廣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復領域的套用;開展殘疾預防輔導工作;指導殘疾人康復協會工作,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三)教育、就業崗位
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促進殘疾人教育,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負責盲文、手語的研究與推廣;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畫,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殘疾人勞動福利企業,組織實施殘疾人按比例就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專項扶貧;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負責開發、管理縣殘疾人福利基金及指導鎮殘聯基金管理工作。
東寧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殘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