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1996年(平成8年)12月17日 東京消防廳應對災害擁有特殊能力和裝備的專業部隊—— 東京消防廳消防救助機動部隊成立。
東京消防廳消防救助機動部隊採用印有聖伯納犬頭像的徽章。
日本國內發生大規模災難時,東京消防廳消防救助機動部隊按照消防組織法作為緊急消防援助隊使用,國外發生大規模災難時,東京消防廳消防救助機動部隊根據總務省消防廳指令參與日本國際緊急援助隊,執行國際消防救助任務。
部署
東京消防廳第二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機動部隊(駐大田區):應對地震災害;
東京消防廳第三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機動部隊(駐涉谷區):應對化學、生物、放射性物質、核、爆炸物災害;
東京消防廳第六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機動部隊(駐足立區):應對地震災害和水災;
東京消防廳第八消防方面本部消防救助機動部隊(駐立川市):應對地震災害。
組成
機動救助隊機動特勤隊
機動緊急救援隊
裝備車輛
人員運輸車大型災害發生時,運送隊員和護送傷病員以及提供簡易休息場所的保障車輛。
救助車(Ⅱ型)應對災害現場救助活動的專用車輛,裝載5T,配備起重機、發電機、各種救助設備等,定員7人。
救助車(III型)應對地震災害廣域支援、火災、交通事故、工傷事故等救助活動,裝載7T,配備起重機、發電機、升降式照明裝置、各種救助設備等,定員7人。
救助車(IV型)作為緊急消防援助隊工作用車,可由自衛隊C130運輸機空運,2台車編為一組協同使用,配備起重機、照明裝置、各種救助設備以及特種救助器材,定員5人。
吊車在地震發生後以及其他各種災害現場進行救助活動時使用的專用工程車輛,最大起吊20T,定員1人。
特殊急救車作為救護車除能進行患者運送以外,還能在災害現場擴展車廂,提供最大8個床位,起臨時救護所功能。定員10人。
履帶式救助車在自然災害發生後,在特殊地形上開展救助活動的專用車輛,由重型平板運輸車運送。
重型平板運輸車消防救助機動部隊專用運輸履帶式救助車的運輸車輛,最大起運重量25T,定員3人。
大型除污車是在放射性、特殊氣體、NBC恐怖活動等污染事故發生後,對被污染患者採取除污措施的專用車輛,配備簡易除污淋浴設備、摺疊式簡易板房、各種除污設備等。
水壓切割車在切割障礙物的同時通過水壓降溫,在進行救助活動時與大型排風車協同使用。
大型排風車在水壓切割車進行救助活動時協同使用。
大型輸水車車體儲備大量的水在進行救助活動時與軟管輔助車聯合進行送水等輔助工作。
大型化學車以應對大規模危險物品傳送火災後的消防工作作為主要目的的專用車輛,配備3500L的水槽,800L消防專用泡沫等。
10T水槽車不鏽鋼水槽,裝備10T水,配備可移動式動力泵和放水槍,定員3人。
特殊災害應對車為應對特殊化學災害而配備的專用車,配備紅外線煤氣分析裝置的操作室、風向風速感知器、溫度濕度感知器、各種防護服、大容量收納箱等。
高架消防車用於高處火災,車輛最高可伸至23.0M進行消防活動,從高處進行噴水和泡沫的消防車,定員6人。
消防救助物質運輸車通過車載貨櫃裝載大量消防和救助設備,應對各種災害的專用保障車輛,定員3人。
雙臂挖掘機通過重型平板運輸車運送到災害現在,由兩人同時操作清理障礙物,保障消防和救助活動的專用工程車輛。
高倍泡沫排煙車應對災害現場大量煙霧的專業消防車,配備小型救助用貨櫃、小型危險物品火災用貨櫃等,定員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