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杭州市餘杭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是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制定我區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製標準;制定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我區衛生工作的各項制度和政策;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執法職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公共、勞動、食品、放射、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執業、母嬰保健、獻血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全區地方病、流行病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區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等。
主要職責
一、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制定我區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製標準;制定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我區衛生工作的各項制度和政策;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執法職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公共、勞動、食品、放射、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執業、母嬰保健、獻血工作。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全區地方病、流行病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區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五、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衛生保健工作;與計畫生育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六、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我區中西醫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西醫工作行政管理,發展現代和傳統醫藥,加強對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制定全區衛生隊伍建設和醫學科研、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活動和科研成果的鑑定;組織全區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和開展在職衛技人員學歷教育及業務培訓。
八、推進衛生改革,負責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實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崗位管理和執業許可制度。
九、會同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領導,指導開展全區愛國衛生、農村衛生和初級衛生保健工作。
十、實行藥品和醫療器械、醫用材料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十一、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加強行風建設和職業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創建文明衛生行業,促進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有關工作的實施。
十三、負責對衛生國有資產的監管;完善全區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負責衛生年鑑編撰工作。
十四、制定全區幹部保健事業規劃、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做好全區幹部保健工作。
十五、參與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制定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及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執行項目收費標準。
十六、負責管理全區衛生事業單位,促進醫療衛生技術交流和合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起草局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協調實施區委、區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局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建議提案、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監督檢查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衛生計生系統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工作;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思想文化建設;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宣傳,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負責文明單位建設和創建文明行業、滿意單位活動;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年鑑編纂工作。
組織人事科(老幹部工作科)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後備幹部培養選拔等工作; 負責本系統崗位設定、職務晉升、工資、人事檔案及編外用工管理等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和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落實老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經濟政策、財務管理規範,指導推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機制改革;監督和管理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編制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規劃和區級經費預、決算草案;指導、監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各項經費的使用;負責本部門並指導所屬單位預、決算編制及基本建設、重大維修項目的資金平衡和審核報批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的建議;制定系統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局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等工作;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醫療設備集中採購的財務監管,執行和指導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管理,規範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集中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和反饋工作;辦理行政服務即辦事項;綜合協調局有關科室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承擔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科研教育科
擬訂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護人員畢業後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崗位培訓及醫學科普等工作;協調與省市科研機構、醫學院校的醫學科技協作,加強全科醫生等亟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
醫政管理科(中醫管理科)
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以及院前急救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承擔醫療技術的準入管理工作;承擔醫療爭議有關行政處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對口支援工作;負責醫療服務監管工作;指導醫療機構藥械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與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有關的管理工作;擬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科普知識普及。
事業發展科(信息科)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協調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調研;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採購、配送、使用的有關規定;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採購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負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工作;擬訂本系統基本建設項目計畫,組織協調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上報與招投標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協調重大信息化項目建設;指導所屬單位信息化工作,開展業務人員技術培訓與工作交流;組織開展本系統信息技術評估、推廣和套用。
計畫生育基層指導科(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科)
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指導、督促基層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計畫生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提出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研究完善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負責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情況的審查工作;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落實計畫生育孕情監測工作,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和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開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計畫內憑證引產、絕育復通手術審核工作;指導和督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
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科
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計畫生育家庭扶助政策、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舉措,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擬訂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領導分工
局長:韓峻
黨委書記:勞曉萍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劍峰
黨委委員、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陶衛東
黨委委員、副局長:龐蔚燕
黨委委員、副局長:沈勇敏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平德飛
黨委委員、副局長:杭建飛
黨委委員:馮天元
調研員:胡玲貞
調研員:俞彩萍
副調研員:夏子淼
副調研員:金國賢
地址地圖
杭州市餘杭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地址:杭州市餘杭臨平南大街265號市民之家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