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辦理引進人才和有關人員調配手續;綜合管理全區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援助制度;負責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負責失業人員動態管理,開展職業指導、就業服務管理和指導,組織開展促進勞動力交流的各項活動;負責實施各項就業援助工作,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以及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執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承擔全區社會保險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政策宣傳,諮詢等,促進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組織開展全區社會保險的審核、檢查、監督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和信息網路維護;承擔社會保險的統計、檔案、信息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制定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接受、審批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申請,指導街道(鄉鎮)、社區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企業退休人員政策宣傳、活動組織、經費管理等工作;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信息網路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政策,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
(八)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招錄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調配、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職務任免、轉任、辭職、辭退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公務員培訓;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公務員績效考核。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等工作。
(十)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研究制定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和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各類高層次人才的推薦、選拔、管理、服務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補貼審核、報批;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檔案管理、年審等管理服務。
(十二)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組織實施職工工時、休息休假、福利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綜合工時審批和工傷認定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